商标法中
商标续展需要公示吗?
商标续展没有公示期。《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
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
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
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
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就能办理好。二、办理
商标续展要哪些流程?(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注册证复印件(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一件
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3、直接来
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
商标代理委托书。4、申请续展的
商标为共有
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二)提交申请书件1、申请人直接到
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
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2、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
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
商标局。(三)缴纳续展规费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
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
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
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商标续展跟首次注册
商标的流程以及周期都是不一样的,在当事人使用
商标的这10年期间,均没有其他任何人提出争议,实际上也只是在到期以后象征性的办理一下续期,所以这个阶段
商标局就没有必要再进行公示了。续展后进行公告也是再度承认
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