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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份遗嘱的效力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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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公民在对自己的财产立下遗嘱后,可能又会因为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而再次立下第二份、第三方遗嘱等等。此时存在数份遗嘱,那么数份遗嘱的效力该怎么进行认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数份遗嘱的效力怎么认定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个遗嘱人立有数份在内容上不同的遗嘱的现象,这时应区别情况确定各个遗嘱的效力:

(一)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或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仅有一份遗嘱有效,按照遗嘱继承处理。还有其他遗产的,其他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如果有两个以上均为有效的遗嘱,其遗嘱内容不相抵触的,则各个遗嘱分别发生其效力,遗嘱执行人应按各个遗嘱内容执行。

(三)如果两个以上有效遗嘱的内容互相抵触,则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遗嘱人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或者两个以上的公证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如果公证遗嘱与一般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公证遗嘱内容为准。

(四)数份内容相互矛盾的遗嘱,如果其中没有公证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又没有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无法确定时间先后的,这些遗嘱全部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二、继承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遗产继承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一般应该均等。在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按照人数平均分配遗产。例如被继承人有配偶、两个子女和母亲共计四人,那么其遗产应分为四份,各得被继承人遗产的四分之一。

2、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下列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对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不均分。

根据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知道数份遗嘱的效力,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当然,首先还是要审查遗嘱的法律效力,如果被认定为无效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排除。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西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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