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
执行的刑事
拘留,
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
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
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
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二、刑事
拘留的
执行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
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
拘留证,并责令被
拘留人在
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
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被
拘留人如抗拒
拘留,
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的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情形以外,决定
拘留的机关应当把
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
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所谓有碍侦查的情形是指: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灭或者伪造证据;有可能互相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证的。所谓无法通知的情形是指:被
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被
拘留人无家属或者工作单位的。影响通知的原因消失后,办案人员应当立即通知被
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
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决定
拘留的机关对于被
拘留的人,应当在
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讯问的目的是查清事实,防止错拘。同时也可以及时收集证据,查明其他同案犯,不贻误战机。在发现不应当
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综上所述,对于刑事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先行
拘留,防止其逃窜。刑事
拘留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在期限上有限制,最长是37天。通常公安机关会在对嫌疑人
拘留后,尽快的申请批捕手续,一旦
执行逮捕后,羁押期限往往可以是几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