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
离婚但故意拖欠赔偿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起诉吗?可以的,直接
起诉到法院,要求履行协议,或者重新分配。首先准备
起诉状,对方基本身份信息,结婚证户口本,诉由和诉求以及证据材料和对方拒不履行协议内容的证据附件在诉状上提交给法院,法院受理后你会受到对方的答辩状,然后就是庭前调解,法庭辩论,最后出判决。协议经过了公证即明确了支付义务,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公证法》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
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
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
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
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
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二、
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无过错方仅在对方犯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
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下,才可主张
离婚损害赔偿。如果
离婚协议中的赔偿金,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内,那么从婚姻法的规定看,是无权要求其支付
离婚损害赔偿的。协议中所谓的赔偿条款,其实就是基于道德情感而为的赠与条款。从
合同法的角度来看,该条款是有效的。但是另据
合同法关于赠与
合同的规定,在
合同没有履行前,赠与人是有单方任意解除权的,也就是说,该条款可以随时解除,而不再承担赠与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是
离婚的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存在家暴的行为的,在
离婚时,遭受家暴的一方是可以直接要求对方赔偿一定的
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的,如果是对方拒不支付的,可以在
离婚财产分割中,要求对方少分的共同财产,或者是在分割后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