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有哪些有两种加重情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什么情况下属于同时伤害所谓同时伤害,是指二人以上没有意思联络而同时伤害他人的情形。我国刑法没有将同时伤害特别规定为共同伤害,所以,对同时伤害不能认定为共同伤害,而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同时伤害行为没有造成伤害结果的,都不承担刑事责任。(2)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轻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轻伤为何人造成时,也不能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3)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重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重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重伤为何人造成时,可以对各行为人追究故意伤害未遂的刑事责任。(4)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或者重伤,并能认定各自的行为造成了何种伤害的,应当分别追究刑事责任。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前提下,给予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情况不同,对行为人作出的处罚也不一样。若是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受到意志以外原因的影响,被迫放弃了犯罪的,及时最终有给被害人造成了伤害,根据有关规定此时也可以对其从宽作出处罚。
  
  
  ...

·贩毒累犯能减刑吗
      贩毒不会限制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遗弃罪向什么部门告来维权
      遗弃罪一般指夫妻双方发生离婚或故意不抚养自己的孩子或其他有义务赡养的人,同时也指对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是一种不履行个人义务的表现,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构成犯罪,那么遗弃罪向什么部门告来维权,接下来就跟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遗......


·法院判拘役在哪里服刑?
      法院判拘役在哪里服刑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


·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为了聚集资金,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甚至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如果非法聚集的资金数额较大,就会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构成集资诈骗罪,受到刑事追究。那么具体来说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怎样的?请一起在下文中......


·劳动合同和入职协议有什么区别?
      人们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有些单位只是简单地与劳动者签订入职协议,而有的用人单位则与劳动者签订详细具体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与用人单位签订入职协议或劳动合同存在着许多区别,劳动者所享受的相应的法律保护程度也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劳动合同和入职......


·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有哪些
      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有哪些,有哪些类型?为了土建工程质量合格,可以让建筑有所保障以及长久使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相关部门需根据这样的工程标准来对土建工程进行合格测试,只有合格了才会减少危险的发生,不合格者会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制止这样的工程实施。以......


·劳动合同终止漏洞的避免
      企业在发放终止合同意向书时却因为员工的“面子”,而未将书面同意书送达。处理这种情况,企业可委派两名员工先送达,并声明如员工拒绝签字也视同送达。一些企业在操作中,采用当即要求被终止合同的员工写出关于申请终止合同的书面材料的办法,此类问题也迎刃而解。值得注意的是:......


·刑诉法14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书证、物证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这类证据属于实物证据,具备较强的说服力。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于与案件有关的物质,可以查封、冻结等。我国刑诉法从第139条到143条对查封、扣押书证进行了明文规定。那么,刑诉法142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一、注册外资公司流程大致是什么?1、首先到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2、审核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商务委,如有前置许可项目,需先前置审批);3、营业执照(工商局)4、刻制印章(公安局)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质量技术监督局)6、外汇登记......


·合同生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生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一、合同生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1、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的话,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同等的。2、在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视为对主合同的变更或撤消,其......


·山东2023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是我国人口大省,尽管已经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仍然有些农村家庭违规生育三胎。对于这种超生行为,当地计生办会对超生家庭征收一笔社会抚养费。在征收上面,各地都有相应的标准。那么,山东2017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吧。一、山东社......


·医疗事故责任等级怎么划分,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等级怎么划分,规定是什么?医疗事故责任等级怎么划分的规定是: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



·内蒙古包头地区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内蒙古包头地区所有看守所的地址、电话汇总包头市地区(0472)包头市看守所地址:包......



<{{keyword}}>
·债权债务的诉讼中需要什么证据在线咨询 >不管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诉讼中需要什么证据不管是什么类型的纠纷,当事人要想成功维权,就必须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能够证明自己的诉讼事实和理由。那么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在债权债务的诉讼中需要什么证据呢?如果债权债务当事人要打债务纠纷官司,那么这个债务纠纷......

    亲子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一、亲子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1、被鉴定人同意鉴定。一方面民事诉讼法不能强制不愿鉴定的当......
    一、出租人可以随意解除合同?1、不可以随意解除;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故意伤害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母亲是农村户口,现如何办理城镇户口的社保?谢谢。
·扬州市长“超标准接待”被党内警告!都吃了些啥呢?
·无税务登记证的经销商通过第三方买车是否合法?
·交代领工程款时需不需要索取收条
·这医疗保险个人承2。单位让我们自己承担%5合法
·润州区xx的案子犯罪嫌疑人一般关押在哪
·工地突发脑溢血怎么办,在建筑工地未完工时突发脑溢血
·我想找一个律师了解一下。


专业律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母亲是农村户口,现如何办理城镇户口的社保?谢谢。
·扬州市长“超标准接待”被党内警告!都吃了些啥呢?
·无税务登记证的经销商通过第三方买车是否合法?
·交代领工程款时需不需要索取收条
·这医疗保险个人承2。单位让我们自己承担%5合法
·润州区xx的案子犯罪嫌疑人一般关押在哪
·工地突发脑溢血怎么办,在建筑工地未完工时突发脑溢血
·我想找一个律师了解一下。

热门城市

·涪陵区律师
·虹口区律师
·文昌律师
·和平区律师
·忻州律师
·银川律师
·大兴安岭律师
·海南律师
·阿坝律师
·中卫律师
·唐山律师
·本溪律师
·乌海律师
·开封律师
·清远律师
·温州律师
专业律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