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
违约方继续履行
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一、请求
违约方继续履行
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合同的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强制履行,是指在
违约方不履行
合同时,基于非
违约方的履行请求,法院强制
违约方继续履行
合同债务的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继续履行在一定程度上能使
合同恢复到在正常履行条件下,非
违约方能够达到的利益状态,是一种重要的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本文主要研究非金钱债务的继续履行。
判决
合同继续履行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存在
违约行为;
(二)必须有守约方请求
违约方继续履行
合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是基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的行使;
(三)必须是
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
合同。应当说除了不能继续履行的
合同,其他的
合同都能够继续履行。
二、不宜判决继续履行
合同的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
违约责任的承担。
1、事实上或法律上不能履行。
合同无论在事实上还是法律上不能履行(包括
合同标的已灭失、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人民法院
执行、
合同无效等情形),均使
合同失去标的,失去意义,必须消灭,而不是也不能强制履行。
2、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比如一些个人性质的服务
合同,如委托
合同、演出
合同、技术开发公司、著作出版
合同等,这些
合同通常具有人身专属性,不能由其他人代替履行,债务标的决定了不适于强制履行,否则,对债务人身施以强制,无异于把债务人置于受奴役的地位,将使
违约责任恢复其原始的人身责任性质,与现代社会人格尊重,人身自由的基本价值相违背。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请求
违约方继续履行
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里面的包含各种因素太多,需要具备的条件因素也很多,当然也有很多情况不能适用继续要求
违约方履行其
合同,所以我们还是建议您最好要咨询律师,避免出现差错哦。想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