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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登记效力是怎样的 一、动产抵押登记流程
有问题要咨询?动产抵押登记效力是怎样的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资料。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向动产抵押机关办理。 3、材料齐全的,由动产抵押办理机关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日期。 4、整理材料,归档备查。 二、动产抵押标的物 1、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 定,其交易也须进行过户登记。故而有人称其为类不动产,亦可称注册不动产。对这类动产 强制登记是国家对那些流动性强、价值较大的动产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对其自可象不动产 那样可通过登记来实现抵押的公示效果。 2、企业之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这类动产是企业或农人生产所必须,只能 设立抵押之担保方式。因而,我觉得对此类动产应当分别设立专门的登记制度及登记机关。应该说,对这种 动产进行专门的抵押登记,规定第三人的查询义务,比较便于第三人掌握。且这几类动产流 动性小,采登记制度不会对交易之顺畅产生太大影响。但需说明的一点是,可抵押之牲畜应仅限于生产性牲畜,而对于羊、猪、鸡、鸭之类不具生产力者,则不应允许设立抵押。 3、企业之产品、材料等动产。此类动产因其流动性较大,允许设立抵押显然不利 于对抵押权人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而采取登记制度,规定第三人的查询义务、又势必影响 交易的正常进行。因而,此类动产不应允许单独设立抵押,但可与企业其他财产一并设立浮动担保。 三、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2007年10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 2016年7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8号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保障交易安全,促进资金融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办法所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 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第四条 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情形的,应当持下列文件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等; (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抵押人、抵押权人认为其他应当登记的抵押权信息。 第六条 抵押合同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需要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七条 在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或者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下,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八条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本办法形式要求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办理,在当事人所提交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并应当向当事人告知理由。 第九条 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设立动产抵押登记档案,并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时将动产抵押登记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各一式三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持一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 第十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有关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也可以持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到登记机关查阅、抄录动产抵押登记档案。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登记机关的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与其提交材料内容不一致的,有权要求登记机关予以更正。 登记机关发现其登记的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与当事人提交材料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对有关信息进行更正。 第十二条 经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对相关的动产抵押登记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动产抵押登记变更或者撤销后,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原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 第十三条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动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通过建立互联网动产抵押登记系统、设立动产抵押登记电子档案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动产抵押登记效力决定着动产登记的目的是否达到,也是保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利益的重要依据,双方都应该了解其相关流程,了解标的物是否有效,了解实行抵押登记的办法,这样才能在抵押过程中确保抵押登记效力,确保自身的利益能达到最大化,让动产抵押登记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还没有文章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一、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 ·债务人的义务都有哪些 债务人的义务都有哪些一、债务人的义务都有哪些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 ·当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当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国家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 ·法院怎么对婚姻纠纷调解 关于婚姻纠纷调解其实也就是夫妻离婚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方面进行的调解工作。那么实践中,法院一般是如何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的呢?如果你对此也有疑问,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进行了解。一、为什么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民法典》之所以规定离婚必经调解...... ·王林律师代理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案件辩护词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公泽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庞某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被告人庞某某的一审辩护律师。庭前通过会见被告人,并且仔细地查阅了本案的卷宗,且经过刚才的的法庭...... ·无锡刑事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从轻辩护 无锡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如下刑事律师服务:一、刑事侦察阶段的律师服务: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提出取保候审。二、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服务:查阅、摘......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交通案件诉讼代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等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为伤者提供...... ·旅游纠纷解决方案包括哪些? 旅游纠纷解决方案包括哪些?最近几年,我们经常会在电视节目中看到不法旅行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新闻报道,的确,随着我国居民出游人数的增长,旅游纠纷事件层出不穷。有些人面对旅行社的蛮横,选择的是忍气吞声,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那么旅游纠纷...... ·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 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一、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注册登记和未取得驾驶证的,不得上路行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一)严禁农用...... ·卖方一房多卖时谁可以得到房产 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一些卖房者受利益的驱使,会与多个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向多个人收取房款。而对于购房人来说,在卖方一房多卖时谁可以得到房产呢?此时,对与未得到房产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卖方一房多卖时谁可以得到房产在...... 相关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本人请朋友吃饭后他骑车离开后摔伤我是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被朋友骗着帮忙在名校贷申请了15000贷款,现在一直拖着不还款我该怎么办,名校贷也一直打电话催我 ·夜班脑溢血不能自理,厂里有无责任 ·18年失信被执行,已经结案了,去法院拉结案证明,说是时间太多 ·试问在企业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享受晚育假 ·物业公司把法院判决张贴在楼道是否侵害名誉权? ·您好!我是想与一般的亲戚借债不还来打官司,都两多了,至今只是还给我了 ·您好!我想请您做我律师,民间借钱 ·请问工业园区便利店三个月多因各种理由拖欠工资被迫离职还未发工 ·女方返还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权 ·过敏之后回家,医生怎么也不交代注意事项还问我那一瓶药的钱 ·别人欠我钱,没有证据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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