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合同期限届满怎样处理 一、劳动
合同期限届满怎样处理
首先,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如果劳动关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
合同,劳动关系就会自然终止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终止后的当事人双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
合同的乙方不再是原企业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其次,劳动者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看自己本人是否属于企业不得终止劳动
合同的范畴。具体内容为:
(一)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劳动者在
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三)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
(四)义务兵服兵役期间。
再次,劳动者本人要看自己是否具备应续订劳动
合同的条件,以及劳动者本人所在单位是否已经或正在签订集体
合同,此时,劳动者还需对照集体
合同的条件进行具体分析。
还有,劳动者要注意,企业在终止或续订劳动
合同时的程序是否合法。即:企业应在劳动者劳动
合同期限届满前30天,将终止(续订)劳动
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劳动者本人,并且企业要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终止(续订)劳动
合同手续;企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
合同后,必须为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
合同证明书,并按规定时间转移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最后,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起申诉,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
合同期限有哪些?
劳动
合同期限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中表明的建立的劳动关系自何时开始至何时结束。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
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是指劳动
合同当事人双方所签订的劳动
合同规定了具体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劳动
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
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
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只明确
合同的起始日期,而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
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
合同。这种
合同一般要明确约定终止
合同的条件,在履行过程中,如果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当事人双方应该终止
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任何一方不得终止
合同,直到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才可终止
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
合同是指完成一定的工作后,劳动关系即告终止。
实践中,大部分的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
合同都是有一个期限约定的,而在劳动
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一般就会视为当事人之间劳动
合同终止,之后就是解除劳动关系。但如果,单位与劳动者续签了劳动
合同的话,那么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会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