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在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时,再按照规定的步骤就可以领取结婚证了。而日后夫妻感情破裂,想要
离婚的,此时领取
离婚证也是有一定步骤的。那究竟夫妻领取
离婚证的步骤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领取
离婚证有什么步骤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
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
(一)、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
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
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1、受理申请
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
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
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
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
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
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
离婚登记处理表》。
(二)、申请
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
离婚证书:
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
离婚意愿;
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
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3、在《
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
离婚证;
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二、
离婚主要有哪些方式
从理论上说,根据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标准对
离婚的方式有不同的分类。
离婚的分类:
(一)、单意
离婚与合意
离婚
(二)、诉讼
离婚与非诉讼
离婚
(三)、协议
离婚与
起诉离婚
但从目前的司法实践看,
离婚的分类主要是协议
离婚和
起诉离婚两大类。
离婚的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是协议
离婚还是
起诉离婚。
1、协议
离婚又称两愿
离婚或登记
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
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
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
离婚的,准予
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离婚证。这一规定中未使用协议
离婚一词,便却规定了协议
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2、诉讼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
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
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
离婚制度。
3、协议
离婚与诉讼
离婚相比具备如下特点:
1、程序简易、便捷。
2、
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
3、避免了讼累,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
夫妻在感情破裂之后,多数情况下都会选择
离婚,而在我国结束婚姻关系的是以领取了
离婚证为准。而法律中对领取
离婚证的步骤作出了要求,当事人必须要按照规定的步骤来办理手续,这样才能顺利的解除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