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是怎样的 一、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含义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时,而向该仲裁委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
   二、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提出主体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
   三、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提出期限
  如果申请人发现仲裁委不具有管辖权,则可以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该期限一般为10天。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四、劳动争议案件能否约定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劳动争议案件能否由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管辖呢?
  第一,从本质属性考虑。劳动关系不是普通的民事关系,在普通的民事关系中,民事当事人具有平等的地位,可以自主、充分的表达自己的意愿,但是劳动关系还具有从属性和人身性,劳动者一般处于弱势地位。这些决定了劳动关系并不能简单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
  第二,从法律规定考虑。法律法规对劳动争议管辖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辖的通知》(京劳社仲发[2009]35号)也规定:“下列情况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4)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本市,而注册地在外埠的劳动争议案件。”综上可以看出,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的所在地对劳动争议案件都有管辖权,但是,又遵循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为先的原则,在履行地与所在地都有管辖权的情形下,应当由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法院)进行管辖,这可以理解为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定管辖权。
  第三,从价值实现考虑。在劳动关系建立的过程中,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而用人单位一般是处于一种强势地位,如果约定管辖有效,用人单位必然将利用约定管辖给劳动者维权造成制约,增加劳动者的维权成本,这显然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不利的。
  通过我们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问题的相关解答,相信您已经明白了其具体的含义,提出主体和提出期限等内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的异议提出主体只能是当事人本人,其他人无权,而且其异议必须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最新严重骨折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有哪些?
      国家制定法规保障工人的劳动权益及人身安全,所以当工人在用人单位为其购买了工伤保险期间,在工作时发生工伤是能向用人单位所要赔偿的。根据法律规定把工伤的严重程度制定不同的标准,不同的赔偿项目要依据不同的标准索取赔偿,因此本文接下来会向您介绍最新2021严重骨折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的相关内容......


·双重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起的关系。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意外发生工伤,如果经认定确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但是也有可能此名受工伤的劳动者享有两个劳动关系。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双重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的条件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这一疑......


·刚刚入职几天辞职有工资?
      现代社会,大学生毕业之后,一般都是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条是选择考研,第二种就是进入职场工作。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选择进入职场,但是有的人刚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几天之后就辞职了。那么,刚刚入职几天辞职有工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刚刚入职几天辞职有工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


·关于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没有明确的......


·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
      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怎么算?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怎么算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人民币贷款利率:1.农业银行个人掌银APP,首页“全部→贷款→贷款服务→贷款利率”。2.农业银行门户网站(www.abchina.com),首页“在线办理及费率→费率信息→贷款利率→人民币贷款利率”。......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撤诉吗
      在对方不同离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向法官起诉离婚。那么,在起诉离婚期间原告是否可以撤诉呢?起诉离婚后又该怎么撤诉?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期间可以撤诉吗起诉离婚后能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北京市近来出台了租售同权政策,这项政策本应是一项有利于民生的
      北京市近来出台了租售同权政策,这项政策本应是一项有利于民生的政策,给买不起房的租房一族减负,也可以让其子女享受到更公平更合理的受教育权利,但同时这也加大了名校更加激烈的竞争,使得一些买房百姓产生一些不平衡,那么北京租售同权政策到底面临哪些问题呢?一、聚焦:北......


·北京工伤认定书样子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是较为常见的,我们知道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为了规范工伤认定的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对工伤认定书的模板进行了规定,不同地方施行的政策不同,有可能工伤认定书存在着差异,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北京工伤认定书样子的相关信息。一、北京工伤认定书样子......


·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通过一系列工伤认定以及伤残鉴定的程序后,对于职工伤残情况会有分级别的鉴定标准,针对不同级别的伤残等级会有不同的赔偿方式。那么工伤鉴定九级有哪些赔偿标准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九级工伤的赔偿问题。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


·新婚姻法怀孕期间离婚可以吗?
      女方怀孕的时候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但是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双方可以直接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了,就只能走诉讼程序离婚。双方离婚时要处理好经济纠纷和孩子的问题,否则女方一人抚养孩子压力也会很大。下文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怀孕期间离婚可以吗这个问题做出了......


·土地征收法律审查
      土地征收纠纷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  1、土地征收的工作程序是否合法。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土地征收的工作程序为:(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


·怎样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不管是怎样的行为,要是想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话,那么首先要先进行判定,看是否构成该罪。不同的犯罪,构成是不同的。那么实践中,该怎样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一、怎样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



·胥剑锋律师成功辩护伪造金融票证罪
      2013年9月,冯某与张某合伙违法伪造信用卡百余张在ATM机上套取现金,张某当场被逮捕,冯某网上追......



·岱山县看守所
    浙江省岱山县看守所地址在岱山县岱东镇北峰村,在舟山市海中岛屿中,是岱山县关押犯罪......



    对管辖权异议提出怎么办?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
    一、被公司辞退的失业金能领取多长时间?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怎么办和需要仲裁流程是什么?对于劳动争议仲裁不服怎么办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请问一下教练车是公司户扣分需要教练证吗?
·我老公被拘留了,如何才能见到他?
·试用期被迫选择当天离职,该怎么办
·我想去衡阳市看守所看一个朋友
·为什么村民会分二等,老村民和荣誉村民(二等村民)
·我应当怎样离婚,才能维护我和女儿的合法权益
·我有老公出轨证据,忍了一年,还是挽回不了现在想离婚我
·我们可以拿回我们的定金吗?


推荐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你好,我请问一下教练车是公司户扣分需要教练证吗?
·我老公被拘留了,如何才能见到他?
·试用期被迫选择当天离职,该怎么办
·我想去衡阳市看守所看一个朋友
·为什么村民会分二等,老村民和荣誉村民(二等村民)
·我应当怎样离婚,才能维护我和女儿的合法权益
·我有老公出轨证据,忍了一年,还是挽回不了现在想离婚我
·我们可以拿回我们的定金吗?

热门城市

·茂名律师
·贵港律师
·安徽律师
·合川区律师
·泉州律师
·可克达拉律师
·晋城律师
·万盛区律师
·合肥律师
·丰台区律师
·吴忠律师
·天门律师
·塔城律师
·玉林律师
·松原律师
·临汾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