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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上诉材料有哪些
有问题要咨询?管辖权异议上诉材料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如果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是可以向法院提出不服管辖的上诉的,这就是管辖权异议上诉。既然是上诉,那肯定就得提交相关的材料,那么,管辖权异议上诉材料究竟包括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和您聊一聊这个问题。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材料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上诉提供一份上诉状就可以了,不需要提供什么其他的材料。 二、管辖权异议申请程序 1、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当事人应当在案件审理之前或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管辖权异议,凡中途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可作特别规定,即他们在接到法院告知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正式通知后十日内提出。 2、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 (1)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理模式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这一规定,没有体现当事人在管辖权异议的审理当中有何权利。在实践中,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不须开庭审理,而是由法院单方面依据管辖规则进行审查。学者将这种由法院主导的处理管辖权异议的模式称为行政化模式,当事人缺乏参与管辖权异议解决的场合和机会,法院对此既不进行开庭审理,也不举行听证。行政化模式强调法院在解决管辖权异议中的权威作用,带有极强的行政程序的性质,漠视了当事人的诉权,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处理的结果影响甚微。行政化处理模式根源于我国的司法传统, 一方面,由于我国的民事诉讼模式为职权主义模式,强调法院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主导地位,赋予了法院较大的职权;另一方面,在“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的影响下,法院为尽快解决实体争议,对程序问题的处理往往采取简化模式,不重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行政化处理模式违背了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容易造成对当事人诉权的损害。 因此,这种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模式应予以改进。参考国外经验,在当事人主义国家,如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民事诉讼规则》第12条第3款规定:“对管辖权异议的申请,对所有当事人都应提供合理机会。”第4款规定:“(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听证并作出决定。”这种审查管辖权异议的模式,学者称之为附带诉讼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因当事人提起的管辖权异议被视为一种与本诉相连的附带诉讼,由法院运用诉讼程序去审理。相较于我国的行政化模式,附带诉讼模式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在双方当事人参与的场合下,对管辖问题进行质证、辩论;其次,对程序问题运用诉讼程序解决,使程序正义的理念贯穿于整个诉讼当中。因此,建议我国法院在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时也采取附带诉讼模式,当然,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也要求简化和迅速,否则会影响本诉的审理。针对不同案件,设置灵活的审理模式,简单的管辖权异议案件可以在询问当事人后作出裁定;对于复杂的、关系到实体问题定性的管辖权异议案件,应开庭审理,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对于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案件,因其属于程序问题,不同于其他上诉案件,对其裁定的延迟,会带来对整个案件审理延迟的后果,应规定较短的审理期限。 (2)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查范围 由于我国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采取行政化的模式,在实践中引起另外一个争议比较多的问题,即管辖权异议的审查范围。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范围,理论界存在着三种争议观点:一是只能进行形式审理,二是应当进行实体审理,三是折衷观点,以形式审理为主,实体审理为辅。管辖是由案件的纠纷性质决定的,对其性质的界定就成为异议是否成立的关键。事实上,案件的性质总是与其内容相连的,单从表面审查,很难保证其准确性。 但是,由于我国对异议审查的模式是行政化模式,在没有开庭审理、也不举行听证的情况下,缺少了当事人的参与,法院只能依据异议人提交的异议申请和起诉的相关材料进行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对实体进行审理,其合法性自然会遭到质疑。一旦对实体有所裁判,即会被认为未审先裁,违反了诉讼程序。对于简单的案件,只进行形式审理是可以判断其纠纷性质的,但是对于复杂的案件,只进行形式审理是不够的。比如在经济纠纷案件中,经常出现合同名称与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不符的情况,法官在审查异议的过程当中,便面临两难的境地,若不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审查,很难对合同进行准确定性,一旦依合同权利义务确定合同性质,又被认为程序违法。 根据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合同的名称与内容不一致时如何确定管辖权问题的批复》,对于当事人签订的虽有明确、规范的名称,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与名称不一致的,应当以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性质,从而确定合同的履行地和法院的管辖权。依此,最高院的意见倾向于可以对实体进行审查。但是,理论上,由于管辖异议是程序问题,对实体问题的审理当然可以借以明确案件的管辖权,但却因此而“提前进入”了开庭审理阶段,违背了审判过程的公正性。倘若我们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采取附带诉讼模式,这个矛盾就可顺利解决了。开庭审理管辖权异议问题,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一般程序进行调查辩论,对与管辖权相关的实体问题进行质证认定,以实体内容推定管辖,既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又可防止发生对同一问题前后认定不一致的情况,使诉讼具有连贯性和一致性。 (3)管辖权异议成立时法院的处理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即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两个或以上时,法院则依职权迳行移送至其认为合适之法院。这种做法,遭到理论界的批评,认为这种做法剥夺了原告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也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肇始由原告发动的原理。对异议成立时的处理,也可纳入到附带诉讼模式中去,在询问当事人后再由法院作出决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移送的法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依管辖法院由原告选择的原则处理,采纳原告的意见。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管辖权异议上诉材料一般只包括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对其他的材料是没有要求的。另外,我们还为您介绍了管辖权异议申请程序,希望对要办理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朋友有所帮助。... ·还没有文章 ·在济南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房屋租赁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发生对于房屋的使用权力而进行的法律行为。而房屋租赁也需要当事双方签署一份合同,那么,在济南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介绍济南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房屋租赁是双方共同的行为。所以准备资料当让也会...... ·医生兼职“走穴”的合法性 在2000年的时候,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曾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允许医生兼职。医生“走穴”可以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推广医疗技术,同时也能提高医生的待遇。医生“走穴”的劳务费,是否使“红包”合法化...... ·专利权人和申请人有什么区别 专利权人和申请人有什么区别通常在进行专利申请的时候,我们称当事人为专利申请人,而要是成功的获得了专利权,那么就会成为专利权人。不得不说,实践中很多人是分不清专利权人和申请人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专利权人和申请人有什么区别专利权...... ·房产证保护你哪些权利? 对房地产的保护不同于对其他一般财产的保护,需要由政府以权属登记的办法来确定其权利的归属。房产证的作用一、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利。这种权利只有在权利人向政府房...... ·连云港市开办《大律师热线》栏目 根据"六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电台栏目调整,近日,连云港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推出《大律师热线》栏目,为港城市民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提升依法维权意识。该栏目于每周日上午9点,在连云港之声(FM90.2)直播。栏目定期邀请本市..律师点评法治热点,提...... ·乐陵田律师办结一起职工早退工伤案 【案情介绍】高某受雇于某厂,该厂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2015年1月10日,高某在未到下班时间,也未请假的情况下,即擅自离岗,提前下班回家,在回家的路上顺道到路边的市场去采购年货。17时20分左右,当高某行至一交叉路口时,被一肇事车辆当场撞死,肇......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市请一名律师大概需要花多少钱?年最新的律师刑事案件收费标准?年南京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年最新的律师债务合同案件收费标准?《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表》《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律师费的支付标准...... ·扬州婚姻律师 扬州婚姻律师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协议离婚、法院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婚姻财产、婚姻继承、子女抚养、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涉外离婚等,扬州婚姻律师事务所的扬州离婚律师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法律...... ·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与优点 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与优点一、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1、企业出让股权后,原股东的股权被稀释,甚至丧失控股地位或者完全丧失股权,股东间关系发生变化,权利和义务重新调整。2、随着股权结构的变化,企业的管理权也相应发生变化,管理权将归股权出让后的...... ·一个土地使用证两家人用可以不可以? 一个土地使用证两家人用可以不可以?一、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 ·个人信息泄露该怎么维权 个人信息泄露该怎么维权一、个人信息泄露后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1、收集证据线索。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 相关法律问答: ·宅基地房屋拆迁是否可以参照新拆迁条例 ·离婚,女方昌家庭主妇,男方表示女方不能分一分钱,存款都是男方 ·清远市清新区派出所电话是多少 ·今年202042号因涉嫌诈骗被抓,914号开庭,10 ·你好,请问一下我上班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去的,他承诺我干满两个月给六千五百块钱的反费给我,现在工期已经 ·工资欠条去哪起诉,在原告本地还是被告家乡 ·我离婚的话、我父亲给我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能否办理保外就医 ·可以主张哪些权利,依据是什么 ·离婚案件,婚后女方自主经营的店铺 ·胆囊摘除微创术后胆漏,我老婆到医院做胆结石微创手术 ·你好我的车子被抵押公司开走了车子我也不想要了但是车子现在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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