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移送
管辖重新立案吗?
一、
法院移送
管辖重新立案吗
接受移送
管辖的人民
法院,是需要重新立案,送达立案通知书,然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移送
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1)受诉
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件。
(2)受诉
法院对案件没有
管辖权,或是其他有
管辖权的
法院已经在先立案了。
(3)受诉
法院认为接受案件移送的
法院有
管辖权。
移送
管辖的例外:
(1)无
管辖权的
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
管辖权异议的,不必移送
管辖,由受案
法院继续审理。
(2)两个以上
法院都有
管辖权的诉讼,在先立案的
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
管辖权的
法院。
(3)根据
管辖权恒定原则,
法院的
管辖权不受当事人
起诉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政区域变更的影响。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移送
管辖
人民
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
管辖的,应当移送有
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受移送的人民
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
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
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
法院指定
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二、如何规范案件的移送及立案工作
首先,原受理
法院应严把立案关,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应让
起诉人补充、完善后再立案。对不符合立案基本要求,经工作仍达不到
法院立案条件的,以及本院无
管辖权的案件,不予立案受理。同时,人民
法院应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和释明工作。
其次,尽快制定案件的移送及立案工作规范,从而使原受理
法院移送案件工作及受移送
法院立案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及时保护当事人的诉权。移送案件及其立案工作规范应涵盖的内容:
(1)移送案件的时限。
(2)移送原案卷全部材料。同时,应将原案卷材料装订成册后再移送。
(3)诉讼费用应随案移送。这样做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有利于公众监督。
(4)案件移送的交接手续。如:填写《移送案件交接登记表》等。
(5)对可以受理的移送案件,应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收到案卷材料的时间,从原受理
法院移交案卷材料和诉讼费用齐备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对于
法院在移送
管辖之后是会重新立案的,并且移送
管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受诉
法院依法受理该案件,并且受诉
法院移送到有
管辖权的
法院,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当在补充完善后再立案。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