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逮捕证法院出具此项文书吗?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
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
逮捕决定书签发
逮捕证,
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需要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
逮捕书或
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
逮捕证,
执行逮捕。在进行
逮捕时必须出具此证明书。二、
逮捕证跟
拘留证区别:1、发证机关不同。
逮捕证是由人民检察院签发的,一般是对有可能判处有期以上的徒刑的犯罪嫌疑人签发的,交公安机关
执行并关押。
拘留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的,有行政
拘留和刑事
拘留,由公安机关
执行并关押。2、法律后果不同。
逮捕证是针对可能判处有期以上的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而
拘留证针对是有的就是一种处罚,有的也是针对犯罪嫌疑人。
逮捕证具有法定的强制力。它既是
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身份证明,又是
执行逮捕的法律凭证,被
逮捕人应当接受
逮捕,如抗拒
逮捕,则可以使用械具,甚至武器。如有其他人员阻挠
逮捕,也可以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三、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
拘留、
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
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
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
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
逮捕或者不批准
逮捕的决定。第七十一条又规定: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
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
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为法院是不可以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决定是由人民检察院来决定的,那么在决定是否批捕犯罪嫌疑人时也是会根据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和材料,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批捕犯罪嫌疑人后会由公安机关进行
执行,如果决定不批捕也是需要说明理由,公安机关也是可以进行补充侦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