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如何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怎样办理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如何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怎样办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要求赔偿违约金。
  
  二、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我国的租赁合同对这类相关的租赁行为进行保护。保护这类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的当事人租赁事实进行办理。双方在签订这类合同时,应按照相关的租赁情况进行办理和书写,一旦出现纠纷时,提供相关的证据进行办理。
  
  ...

·合同诈骗是否有单位犯罪
      合同诈骗是否有单位犯罪?单位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合同违约起诉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合同违约起诉书范本是怎么样的合同违约起诉书范本是怎么样的原告:___,女,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无业,住___,身份证号码___.被告: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___,实际经营地___(邮编___),注册号___,联系电话___.法定代表人___,系公司董事长。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诉讼请求:......


·一、出租人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一、出租人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不能解除合同,只能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居间合同纠纷什么意思?如何引起的?
      居间合同纠纷什么意思?如何引起的?(一)因酬金支付而引起的居间合同纠纷从居间合同的定义来看,其具有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的特征。在此类型纠纷中,一般情况下,居间人是作为原告参加诉讼,而被告通常是委托人。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


·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申请国家赔偿的这种情况不是只发生在刑事案件当中的,只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力,确实做出了有损公民权益的事情都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就比如说强拆,在没有征得公民同意的情况之下,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但是绝对不允许强拆。那么,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


·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法律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婚生父母子女关系、非婚生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和继父母子女关系四种。前三种父母子女关系都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只有及父母子女关系不能一概适用,而是有条件地适用父母子女关系权利义务的规定。在现实中,继......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建设不同于那些只注重劳动时长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不同于那些只注重劳动时长的工作,工程的合格与否不仅要看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还需要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强制性的法律的规定。具体的质量要求依照相应的验收规范进行。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希望对......


·提单保函的法律效力
      在民法意义上,保函是一种保证合同。副本提单下的提货保函是出具人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保证赔偿的协议。它规定了承运人与出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保函提货下,对提货人是一种责任,保证赔偿因未凭正本提单提货而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对承运人则为一种风险转移,当承运人未......


·国际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
      国际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国际购销合同范本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拥有专利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
      拥有专利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专利主体的认定不同,拥有专利的当事人并不一定是专利权人,而专利权的认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专利申请权人就是有资格就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专利没授权前的申请人叫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律师都致力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其实房主的权力也是不容忽视的。那么,二手房交易中,房主要注意什么问题呢?由于房产涉及到的价值比较大,因此要是不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小心注意的话,则就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一:不要全权委......


·呼和浩特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制造毒品是一种犯罪行为,会被判处刑罚,这一点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量刑标准也是有所差别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呼和浩特制造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一、制造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丹阳讨债_丹阳讨账清账律师办理丹阳追债、丹阳要帐、丹阳清债、丹阳讨债公司、丹阳收账等法律纠纷案件,解
      丹阳讨债律师代理讨债法律事务,为镇江市丹阳市企业和个人提供债务清算、欠款催收、债务追讨等法律......



    醉驾免于刑事处罚驾照是否吊销醉驾法院刑免予处罚还是会被吊销驾照的。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吊销照有多种情景,如到时不......
    我国公民在自由恋爱的情形之下,是需要到我国民政局依法办理结婚证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才正式发生了法律效力。不过对于各位初......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如何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怎样办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下班途中,为躲避其他车辆,自己摔伤,算工伤吗san
·上班期间公司未给上保险,我06年初进的公司
·房屋买卖,买二手房,买二手房,是建好的民房,买方不是当地农民
·企业招商引资来当地政府没给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现在面临拆迁怎样补偿
·在商场手机被偷,商场应负责吗?
·上周五下班时间大半左右,骑电动三轮车由北往南行驶,路口左转时被由南向北的摩托车撞
·刚认识买了女的叫我给买10000块手机,现在人都失踪了,能要
·父亲现在拒绝支付我所有的费用


专业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9年
1306141636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3年
13147094815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667830319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6年
1865199085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下班途中,为躲避其他车辆,自己摔伤,算工伤吗san
·上班期间公司未给上保险,我06年初进的公司
·房屋买卖,买二手房,买二手房,是建好的民房,买方不是当地农民
·企业招商引资来当地政府没给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现在面临拆迁怎样补偿
·在商场手机被偷,商场应负责吗?
·上周五下班时间大半左右,骑电动三轮车由北往南行驶,路口左转时被由南向北的摩托车撞
·刚认识买了女的叫我给买10000块手机,现在人都失踪了,能要
·父亲现在拒绝支付我所有的费用

热门城市

·乌兰察布律师
·海东律师
·宁德律师
·长寿区律师
·通化律师
·新星律师
·广东律师
·宁河区律师
·自贡律师
·大渡口区律师
·临高律师
·东方律师
·日照律师
·拉萨律师
·九江律师
·怀柔区律师
专业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9年
1306141636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3年
13147094815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667830319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6年
1865199085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