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法履行有哪些情形
合同无法履行是指义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
合同。
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有:1、
合同标的物已灭失;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
执行;4、
合同无效等情形。这些情况的共同点就是
合同失去意义,即使作出继续履行
合同的判决,也不可能得到有效
执行。二、不能履行
合同是否构成
违约?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事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
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
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
违约的类型,分别债务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或依风险负担规则处理,或依
违约责任规则处理。不能履行还有永久不能履行与一时不能履行之分。前者指在履行期限或者可以为履行的期限届满时不能履行。后者则为在履行期满时因暂时的障碍而不能履行。永久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则可为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在继续性
合同场合便成为部分不能履行,可构成
违约责任的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因债务人在不能履行的暂时障碍消除后仍不履行,可以成为迟延履行,可为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不能履行又可以分为全部不能履行与部分不能履行。全部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可构成
违约责任的要件。部分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时,自然属于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属自始不能履行,仍可能产生
违约责任,即在能履行部分而不为履行时,构成
违约责任。不能履行还可以分成事实上的不能履行与法律上的不能履行。前者是指基于自然法则而构成的不能履行。特定物灭失造成的不能履行,属于此类。后者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而构成的不能履行。出卖禁止流通物为其典型。如订立之后,履行之前,标的物被禁止流通,这属于法律不能,
违约人可以免责。再如订立
合同之后,特定标的物意外灭失,出卖人无法交付,这属于事实不能。嗣后履行事实不能是否构成
违约责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标的物是因不可抗力灭失,出卖人免责。如果承揽人转产,以至不能交付工作成果,则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合同无法履行之后,一般
合同都是会被解除的,那么在
合同解除之后是否会构成
违约呢?这还要看实际导致
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是什么,只能说可能构成
违约,但却不是必然的。而此时追究
违约方责任的时候,往往都是要求其承担
违约金,就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