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离婚不同意财产分配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
离婚方式,一是登记
离婚,二是诉讼
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
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
离婚时分割,但
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
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登记
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是诉讼
离婚后财产纠纷。登记
离婚对于当事人
离婚的内容与诉讼
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至于
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诉讼
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就是说,如果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
再审的途径。对于
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原因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另行提
起诉讼。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当事人双方
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
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二,当事人
离婚后因履行协议
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三,双方当事人
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其四,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
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对于因以上四种情形而提
起诉讼的,法院均应当受理。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财产有争议的话,首先可以采取诉讼
离婚的方式,由法院来根据事实情况来进行分割,如果其中一方对于诉讼
离婚的财产分割有争议的话,可以去提起复议。要求法院在对该案进行相关的审理。并且认为有误的那一方需要将不公平的地方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