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保险诈骗罪未遂能否以犯罪论处?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
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
保险赔偿的,是诈骗罪未遂;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数额犯以已骗取较大数额的公私财物为既遂标准,
保险诈骗罪也不例外。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骗取较大数额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把财物骗到手,是诈骗未遂。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
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 。二、
保险诈骗的常用手段有哪些?1、虚构
保险标的。投保人向
保险机构投保的标的,实际根本不存在,而是投保人虚构的,投保人谎称
保险标的灭失,骗取
保险金,也叫无的空保。2、编造虚假的
保险事故原因。投保人、被
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了骗取
保险金,在事故发生后,故意向
保险机构虚构事故发生原因,将事故发生的不属于
保险理赔范围内的实际原因隐瞒,重新捏造属于
保险理赔范围内的原因,以此骗取
保险金。3、非
保险标的转化为
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因受损害而发生损失,
保险公司必须赔偿
保险金。但是犯罪分子常将多个相同种类物中的某一个投保,以节省
保险费。当其他相同种类物发生损失时,投保人则移花接木,将非
保险标的物代替
保险标的物,达到诈骗
保险金的目的。4、重复投保。投保人对于同一
保险标的,就同一
保险事故与多个
保险公司分别订立数个
保险合同,然后通过制造
保险事故等方法,向多个
保险公司索取
保险金,从而获得总额比实际损失高得多的赔款。综上所述,不法分子虚构虚假的
保险合同等材料,准备从事
保险诈骗的,一定认定为
保险诈骗,如果是未遂,也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未遂和既遂其实都是犯罪的形态,只不过在构成要件及
量刑处罚上不同,对未遂的犯罪分子,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