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没有解徐劳动合同单位不买社保怎么办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一,没有解徐劳动合同单位不买社保怎么办公司不给买社保,我们可以找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流程如下: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可起诉到法院。劳动仲裁申请人是员工的,需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社保的购买是国家有关法律的强制要求,如果企业存在此类行为就是对于自己的问题的处置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需要学会积极的应对,一旦自己所属企业发生这种行为,自己需要准备有关资料,进行阐述,从而进行问题的合理处置。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联系区别
      在工作环境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依旧是劳动者。针对于此,我国有相关法律劳动法规定,极大的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此法是偏向于劳动者的。谈到劳动法,随之容易被提及的就是社会保障法,其保障对象依旧是人民群众,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呢?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联系区别。劳......


·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请假期......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一般是三年,具体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又称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劳动者因为劳动争议的纠纷去保护自身的合法的利益,而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的法律规定的期限,是一种时效制度。具有一下特征:(1)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


·律师调查取证权
      《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高法解释》)对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作了较为详细......


·国家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  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  2.安置费  这笔......


·肇事逃逸后的责任该怎么认定?
      肇事逃逸后的责任该怎么认定?一、肇事逃逸后的责任该怎么认定肇事逃逸往往延误伤者治疗,严重危害了公路交通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一定要予以严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认定结果: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


·债权债务风险机制如何建立
      债权债务风险机制如何建立怎样建立债权债务风险防范机制?一是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各单位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载明债权债务对象、时间、原因、债务偿还计划、债权债务催收进度等情况,及时反映债务增减变化。二是建立债务管理激励机制。牢固树立“减债就是政绩......


·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相互考核的阶段,然而试用期和转正
      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相互考核的阶段,然而试用期和转正后的各方面的待遇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为了能够维护您自己的合法权益,你需要了解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以下两种......


·对于父母的土地算是遗产吗?
      对于父母的土地算是遗产吗?不属于遗产的。1、农村土地不是遗产。农村土地为村集体所有,不属于村民个人所有。2、村民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承承包。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司法优先受让权股份转让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优先受让权股份转让规定有哪些?公司法优先受让权的意思是,按照合同条款和法规,在可能获得某物品的双方条件相同时,拥有优先受让权的一方可以获得该物品。相关的事件有各类合同转让租赁、财产和股份的转让等等。其中股份转让是公司将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公司法优先受......


·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那么,现实生活中,究竟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



·《非常帮助》9月1号开播 苏州首档具法律效应的电视节目
      《非常帮助》9月1号开播苏州首档具法律效应的电视节目...



<{{keyword}}>
    可以追回本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
    如果已经确定了是属于工伤的事故,在事故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下导致的不能上班的状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
·医疗过错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过失的情形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一,没有解徐劳动合同单位不买社保怎么办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该如何离婚,我今年46岁
·你好,我想请你帮忙帮我女儿办理离婚案,费用多少钱呢
·关于网贷分期乐,我借了12500元,他们现在要求我还两万多,
·您好,我爷爷在四十几岁的时候离世,离世原因我追问家里的叔叔们
·农村户口城市买房优惠政策
·律师见证换房协议的费用是怎样收取
·可以要求收回房子吗,几年前
·上班途中出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可以赔付吗?谢谢!


专业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没有结婚证该如何离婚,我今年46岁
·你好,我想请你帮忙帮我女儿办理离婚案,费用多少钱呢
·关于网贷分期乐,我借了12500元,他们现在要求我还两万多,
·您好,我爷爷在四十几岁的时候离世,离世原因我追问家里的叔叔们
·农村户口城市买房优惠政策
·律师见证换房协议的费用是怎样收取
·可以要求收回房子吗,几年前
·上班途中出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可以赔付吗?谢谢!

热门城市

·吉林律师
·昭通律师
·乐东律师
·台湾律师
·氹仔岛律师
·巴音郭楞律师
·门头沟区律师
·临夏律师
·金昌律师
·黔江区律师
·黔东南律师
·渝中区律师
·太原律师
·临汾律师
·南岸区律师
·赣州律师
专业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