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解除租赁
合同的赔偿是怎样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
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
合同一方订立
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
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违约时应当根据
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
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
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
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
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
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
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
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
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
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
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
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
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在出租人需要赔偿的时候,应该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赔偿,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还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滞纳金。滞纳金是按照天收费的,相当于你拖一天,就需要多付一天的钱。所以什么事情都要及时处理,要不只会越拖越严重,越拖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