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一、通讯行业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哪些内容?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一、通讯行业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哪些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6、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各行各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普通劳动者的付出,通信行业内的劳动关系也需要严格按照遵守法律制度的规定,法律上规定的劳动合同当中的必备内容并没有根据工作领域进行划分。当然了,不管是哪个热门行业,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不规范的劳动关系。
  
  ...

·在我国误工费需要司法鉴定吗
      误工费指的是民事赔偿责任中赔偿费用的一种。从字面意思上理解,误工费指的便是因某种原因而耽误工作所请求赔偿的费用。在现实生活中,误工费往往与其他赔偿费用一起进行赔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误工费是根据误工时间的长短来计算的。那么,在我国误工费需要司法鉴定吗?一、在我国误工费需要司法......


·企业拆迁对员工的安置补偿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对员工的安置补偿是怎样的?在我们的生活中,当企业遇到拆迁时,该企业可能会停产或者停业一段时间后在选择新的地区重新经营,但是,该企业也有会因为拆迁导致关闭的问题我国拆迁方面的法律对此也有一定的规定,会对企业的拆迁进行赔偿,而企业的员工也会得到相应的赔偿。一、企业拆迁对员......


·解除劳动关系由谁举证?
      按照规定,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在一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在解除劳动关系方面存在争议,劳动者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不管哪种方式,都需要提供证据材料。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由谁举证?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一、解除劳动关系由......


·实行计件工资是否有加班费
      我国规定的工时制度其实是比较多的,其中常见的就是八小时工时制,但除此之外还有计件工时制等等。不管是怎样的工时制,只要符合了加班的情形,那此时单位就应当支付加班费。那实行计件工资有加班费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实行计件工资是否有加班费计件工资制只是工资报酬计算的一种方式,......


·企业融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企业融资在一个企业发展的过程当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因为对于企业来说,资金周转可能会发生一些状况,所以需要进行融资,当然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融资概念并不是清楚,因此想要了解一下,企业融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一、企业融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企业融......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对于个人来说,指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一,故而各地实行的政策也是存在差异的。今天律师354我们给您带......


·在拟定燃料购销合同应该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在拟定燃料购销合同应该注意那些相关事项?一、签订燃料购销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


·普通公民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普通公民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
      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有抚养义务,夫妻离婚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仍需对孩子承担相应的责任,抚养费大多数是有夫妻双方协商而成的。而实践中也会因为一些特殊情况而需要减免抚养费,那到底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相对......


·发生轻微伤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现在有很多人与人争执后,发生轻微的擦伤,有人会把这种轻微擦伤放大话,小则要求高额赔偿,大则形成别人口中的故意杀人罪,那么发生轻微伤构成故意杀人罪吗?我们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一、轻微伤构成故意杀人罪吗?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


·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什么条件公司发行新股后的股价收益率要显著高于同行业、同规模未进行股权再融资的上市公司,为了平衡其他未发行新股的公司与发行新股的公司之间的利益,我国法律对发行新股作出了严格的条件和方式限制。那具体的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什么条件?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


·刑事诉讼法中收集证据的主体有哪些?
      收集证据作为司法机关即侦查机关以及律师的一项法律权利,是侦查、调查的首要步骤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并且依据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收集证据和证据材料的法律活动。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收集证据的主体有哪些?我们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帮助您对此问题的了解。关于收集证据的......



·买卖租赁购车指标被判无效 北京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想要购车上牌的摇号大军不断壮大,社会上各种倒腾购车指标的“对策”也是层出不穷。海淀.就已审理......



·润州区律师
    润州区律师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合同、物权、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合同纠纷、......



·破产重组有哪些方式?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


·从左右以来,房价一直在上涨。上涨后政府出台了多种政策,对房价
      从左右以来,房价一直在上涨。上涨后政府出台了多种政策,对房价进行调控,为了保护购房目的为居住而非炒房的购房者,征收房产税也是其中一项政策,如今各地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对拥有多套房产的投资者和疑似炒房者进行收税,重庆也发布了房产税政策,重庆房......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随着互联网在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们对于网络著作权也越发的重视,但是由于网络的复杂性,对著作权的保护存在很多局限,国家出台相关的条例予以保护。本文中将对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一、通讯行业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哪些内容?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您好,几个月前在分期教育报了名,后来不想学了,可是机构不同意退款,我怎么办,是分期的
·营运车被别人撞了,别人全责,别人该怎么陪?
·你好我是赵庄镇我的房子平古不合理我签子了还能返回吗
·你好,我是工程转包人,负责施工,当时没有签订协议,现在在工程
·非故意损坏他人物品如何赔偿
·购买二手房三联单贷款问题
·朋友们请你们给我出一个注意 可以吗 ? 我在这里先谢谢了
·可以向甲方要装修费吗,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


推荐律师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您好,几个月前在分期教育报了名,后来不想学了,可是机构不同意退款,我怎么办,是分期的
·营运车被别人撞了,别人全责,别人该怎么陪?
·你好我是赵庄镇我的房子平古不合理我签子了还能返回吗
·你好,我是工程转包人,负责施工,当时没有签订协议,现在在工程
·非故意损坏他人物品如何赔偿
·购买二手房三联单贷款问题
·朋友们请你们给我出一个注意 可以吗 ? 我在这里先谢谢了
·可以向甲方要装修费吗,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房山区律师
·五指山律师
·牡丹江律师
·赣州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永川区律师
·临沂律师
·上饶律师
·双鸭山律师
·遵义律师
·泰安律师
·南平律师
·山西律师
·淮安律师
·河源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