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因为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的情况,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很多公司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在合同中设置一些陷阱来使得公司获得更大的利益,有时候这些劳动合同是不生效的,那么对于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 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份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行为能力是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个10岁的小孩不具备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因为法律上认为一个10岁的小孩根本不能够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含义。通常,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的。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
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所谓强制性规定就是当事人不能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办的权利义务。如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款将视为无效。
(三)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
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二、劳动法中关于签订合同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用工单位要在与员工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1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每月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的内容至少要包括:工资、工作内容、各种福利及社会保障、合同期限、劳动纠纷的解决及劳动仲裁等。
三、详细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生效必须要满足文中给您整理的三个条件,首先签订合同的双方是需要具备法定的资格的,另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内容必须合理合法,最后劳动合同签订时,合同中的内容必须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致的意见,否则合同也是无效的,如果因为劳动合同签订发生了一些法律纠纷可以请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看完上述的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了吧,如果您想了解...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一、如果是私营企业,那么请准备以下材料:1、在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按照工商局的要求准备材料比如投资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注册用房的租约(办公室或店铺等),出租方的产权证明等3.投资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不同公司性质有不同的人数要求,如个人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等)4、去......


·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若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想要获得工伤赔偿,
      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若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想要获得工伤赔偿,则就必须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否则的话,就无法按照工伤进行赔偿。有的人不知道,农民工因工致残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农民工因工致残怎么办在我市就业的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残等级达到1--4级的外市农民工,本人自愿选择一次......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要是在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是否可以辞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吗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


·解除劳动关系未送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关系的确定和解除都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尤其是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是说随意就可以进行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而且,一般是需要出具通知书的,可是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未送达,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吗?对此,我国的法律中也是做出了相关的约束。一、解除劳动关系未送达,是否有效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的标准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的标准现在开公司的虽然很多,但是倒闭的公司也很多,?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的标准也出现了新的定义,员工的利益也得到了保障,不会因为公司突然倒闭员工就得不到保障了,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介绍一下相关知识。一、公司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


·哪些情况不在车辆车损险赔偿范围内?
      哪些情况不在车辆车损险赔偿范围内?当人们买了新车时,首先要为爱车投保险,车辆损失险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为避免损失,车主非常有必要了解哪些情况不在车辆车损险赔偿范围内?法律我们为您作以介绍,希望能给您......


·信用卡贷款的特点是怎样的
      信用卡贷款的特点是怎样的,如何使用信用卡一、什么是信用卡贷款信用卡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的额度,持卡人可以利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信用卡贷款偿还方式分为一次性还本和分期偿还两种方式。期是银行信用卡消费信贷服务之一,......


·在哪些情况下一方可变更合同
      在哪些情况下一方可变更合同一、在哪些情况下一方可变更合同1、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2、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


·民事诉讼案件的中止具体情形有哪些
      在各类案件中,民事诉讼类案件是最多的。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民事诉讼类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都是一帆风顺的,在审理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民事诉讼案件的中止是其中的一种,我国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民事诉讼中止的各种情形以及中止的程序,那么具体......



·离婚继承律师:起诉离婚诉状样本是怎么写的
      离婚在我们现在是种很常见的现象,而向.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起诉人实际提供相应的起诉材料比如离婚起诉状。但在我国大部分离婚的人基本都是..次离婚加上平时对于法律不太关心并不太了解离婚起诉状,那起诉离婚诉状应该如何去写的呢?吴丁亚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四川达州大竹李鹰律师在检察院阅卷时接受记者采访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人民法院为深入推进阳光检务,方便刑事辩护律师在.阅卷,规范卷宗管理,大竹县人民法院案件管理中心出台三项举措,确保律师阅卷的权利,今后,律师只要按照规定,就能很方便地查阅有关卷宗。案卷查阅程序复杂繁琐,案件进展情况心中没底,......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余粮村晓庄186号(已经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公交线路:可以从南京火车站乘坐36路,经过10站,到达小卫街站,乘坐315路,经过7站,到达五百户立交桥站,步行约220米,到达玄武......



·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 超载怎么处罚
      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超载怎么处罚一、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客车超载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


·开庭审理与公开审理区别
      开庭审理与公开审理区别一、开庭审理和公开审理的区别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全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并依法作出裁判或调解的活动。公开审理,意味着法院的诉讼活动要公开,允许公众进入法庭旁听。也就是说,即使与案件没有关系......


·旅游纠纷解决的原则 旅游纠纷调解原则有哪些
      旅游纠纷解决的原则旅游纠纷调解原则有哪些1、旅行社未能向旅游者提供约定的航班、车次而变更出发时间,或者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如汽车等)与约定的标准不符,或发生故障,耽误了行程。调解原则:如果因旅行社的过错造成变更车次、航班等,则要求旅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最近在网上买了一个物品,是百世快递运送的,结果在合肥停了好
·我的楼是6层在楼的北面开发商要建楼需要间隔多少米才合
·我是工伤需要赔偿那部分资金
·刷我信用卡,2年多时间还没有还,现在已经联系不到他本人了
·劳资问题,律师你好,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已离职的员工,我之前是
·江苏南通人在新加坡犯法,主要偷盗和诈骗钱财
·请教李律师,民间借贷案件,一审法院已判决,二审也载定维持原判
·去私立医院检查,然后各种检查费用高达一万多比比公立的
·拖欠工资怎么办?但是不知道工厂的厂名字,老板名字也不知道,有
·济南监狱现在能看亲属了吗
·别人借我41100块钱,给我写了一张40000的借条,前前后
·承租人以我们17年前享受过动迁为由想独吞动迁款


推荐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我最近在网上买了一个物品,是百世快递运送的,结果在合肥停了好
·我的楼是6层在楼的北面开发商要建楼需要间隔多少米才合
·我是工伤需要赔偿那部分资金
·刷我信用卡,2年多时间还没有还,现在已经联系不到他本人了
·劳资问题,律师你好,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已离职的员工,我之前是
·江苏南通人在新加坡犯法,主要偷盗和诈骗钱财
·请教李律师,民间借贷案件,一审法院已判决,二审也载定维持原判
·去私立医院检查,然后各种检查费用高达一万多比比公立的
·拖欠工资怎么办?但是不知道工厂的厂名字,老板名字也不知道,有
·济南监狱现在能看亲属了吗
·别人借我41100块钱,给我写了一张40000的借条,前前后
·承租人以我们17年前享受过动迁为由想独吞动迁款

热门城市

·丹东律师
·
西宁律师
·
广安律师
·
香港岛律师
·
宣城律师
·
嘉峪关律师
·
克拉玛依律师
·
鞍山律师
·
山南律师
·
恩施律师
·
孝感律师
·
双河律师
·
鹤岗律师
·
贵阳律师
·
徐州律师
·
杨浦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