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法律原则有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法律原则
1、承发包双方依法订立书面
合同和全面履行
合同义务的原则这是国际通行的原则。
这里所称的书面
合同是指
建筑工程承包
合同。由于
建筑工程承包
合同所涉及的内容特别复杂,
合同履行期较长,为便于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纷争,《
建筑法》和《
合同法》都明确规定,
建筑工程承包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包括
建筑工程
合同的订立、
合同条款的变更,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
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示范
合同文本。订立
建筑工程
合同时,应当以发包单位发出的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承包范围、工期、质量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为依据;非招标工程应当以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为依据订立
合同。承发包双方应根据
建筑工程承包
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标准等要求,全面、准确地履行
合同义务。一旦发生不按照
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
违约方将依法承担
违约责任。
2、
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实行以招标、投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
工程发包可以分为招标发包与直接发包两种形式。招标发包是一种科学先进的发包方式,也是国际通用的形式,受到社会和国家的重视。因此,《
建筑法》规定: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由于我国已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因此,对于符合该法要求招标范围的
建筑工程,必须依照《招标投标法》实行招标发包。招标投标活动,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3、禁止承发包双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原则。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
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4、
建筑工程确定
合同价款的原则。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对于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法律原则有哪些您都已经了解了,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要遵循四条原则,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有利于激发企业的活力,有助于提高
建筑市场的活跃性。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做了简单的介绍,希望对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