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人解除房屋
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房屋租赁
合同签订以后,双方都不能随意和擅自终止
合同,但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是有权终止租房
合同的。具体来说,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终止
合同: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
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
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
合同。”二、如何解除房屋租赁
合同1、房屋租赁
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
合同中约定的解除
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2、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
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
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
合同的效力”据此,只要一方有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
合同。主张解除
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
违约方,
合同即行解除。3、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
违约而导致租赁
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但在实际上,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解除
合同,都往往会引起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面临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能达成一致,所以解除
合同大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解决。需要明确的是,对于一方可以解除
合同的情况,一般都是由于对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者
违约行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有关
合同的情况签订协议后,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 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