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和转让可以同时办理吗
一、
商标续展和转让可以同时办理吗?
商标转让和
商标续展是可以同时进行。只要同时提交申请文件即可,
商标转让需要提交的文件如下
商标转让所需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
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
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
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
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
商标予以公告。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
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
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
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
商标的,
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
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
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
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
商标专用权。
1、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转让双方为企业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为个人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及以该个人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份);
2、
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续展证明、
商标变更证明、
商标许可备案证明或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转让协议原件一份。
商标转让申请进展流程
1、提交申请后1个月左右,国家
商标局发出《
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
2、提交申请后6到8个月左右,
商标局批准转让注册申请,并发出《
商标转让注册证明》,此证明与
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同时,可以在
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到更新后的权利人信息。
商标续展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商标证书复印件
2、
商标续展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个人申请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以申请人为主体资格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申请的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商标的转让和续展并不进行冲突。只要所有权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到
商标局进行申请即可。但是
商标的转让大概需要六到八个月。但是
商标的续展可以马上进行办理。办理完成之后是要到原
商标有效期到期之后的第二日才会开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