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什么时候办理续展?
一、
商标什么时候办理续展?
注册
商标所有人在
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
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2013年修改的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
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
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
商标。
关于
商标续展,
商标局会下发两个文件,45个工作日下发
商标续展受理通知书,4-6个月下发续展证明,续展证明和
商标证书一起使用,不下发新证书。
申请续展注册
商标有以下两个途径:
(一)委托
商标局备案的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
商标局的
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续展的书件格式只有一种,即《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如下:
(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注册证复印件(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
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
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
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
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
如果是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
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
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
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注意事项:
1、续展申请核准后,
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
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
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
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
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
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13年8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
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注册
商标续展需要的条件如下:
根据我国现行《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
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
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
商标。“
根据《
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
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
商标局对与该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商标所有权只有十年有效期。在十年有效期到期之前,可以在
商标局提前12个月进行办理
商标续展。
商标局会在45天内下发受理通知书,在四到六个月之内会将
商标续展证明进行下发给
商标所有权人。
商标续展证明和
商标使用证明一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