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怎么样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综合上面所说的,误工费对于一个符合条件申请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对于误工费的赔偿就会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来进行申请,所以,申请误工费是我们受害者所 拥有的权利,一定要懂得如何的运用,才能更好的进行受理。
  
  
  ...

·交通事故全责交通费由谁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很多时候都是肇事者负全责,在赔偿的过程中,很多赔偿项目都是可以确定由肇事者赔偿的,但是交通费该由谁承担、支付该由谁承担?在文章中主要介绍交通事故全责交通费由谁承担。一、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交通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等相关法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


·怎么算交通事故赔偿
      怎么算交通事故赔偿一、怎么算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


·交通事故过了处理期限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近些年,交通事故频发,其中包括追尾,相撞,伤人等重大事故,也包括违章等小型事故,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可能忘记及时处理,当想起来时交通事故已经过了处理期限,那么交通事故过了处理期限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会对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内容里为您具体介绍。交......


·溜车撞车保险赔偿如何理赔
      溜车撞车保险赔偿如何理赔一、什么是溜车?倒桩中规定汽车在做每一个动作的时候,不得前后自己滑动超过10公分距离,否则扣10分,路面不平最易溜车,所以我们通常用坡道起步的方法起动汽车,即踩脚刹的时候,慢抬离合器,当感觉车子微抖的时候松脚刹,利用制动防止溜车。二、车险理赔办理流程是什么?1、先要根......


·申请专利应提交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收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提交的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


·养殖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养殖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土地补偿费如何计算?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


·两限房其实质是商品房,因为其价格低廉,对于低收入群体具有非常
      两限房其实质是商品房,因为其价格低廉,对于低收入群体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两限房十分抢手。故国家对于两限房的申请条件规定的很严格,并且对于享有两限房者的权利也做出了限制。北京平谷两限房可以买卖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两限房申请条件。在......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一、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


·化肥、化学农药、农膜商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方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含量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


·劳动法规定童工投诉
      童工由于其心智尚未成熟,雇佣童工从事劳动是违法的,有的单位为了减少人工成本,而违反法律的规定使用童工。对于单位这样的违法行为,就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您发现有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可以向劳动法规定童工投诉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保护童工的权益。下面我们就具体介绍下如何......


·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
      在禁止结婚的条件中,除了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外,同时也明令禁止了一些范围内的亲属之间结婚,而这主要是为了优生优育考虑,同时也是为夫妻婚后的生活着想。那通常在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我国禁......


·借贷记账法的要求有哪些
      借贷记账法的要求有哪些?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到对公司财务的管理,公司的财务人员在记录账目时会采取到不同的记账方法,这其中较为常用的是借贷记账法,这种记账法在记账过程中只使用借、贷两个符号。那借贷记账法的要求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一、借贷记账法的基本......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徐晨光律师积极为疫情防控提供法律服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山东京杭律师事务所主任徐晨光律师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通过、等方......



·南京离婚股权分割
    南京离婚时如何分割双方或一方在公司企业的股权?股权转让,时下已成为夫妻转移、......



·在我们需要对一块土地进行开发前,我们首先要了解清楚,土地归属
      在我们需要对一块土地进行开发前,我们首先要了解清楚,土地归属地的开发经营条件有哪些,才能确保工程稳定快速的进行。那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湖北省襄阳市远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襄阳市远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襄阳市远城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欧庙镇(15个村):李湾村、石湾村、曾垴村、刘口村、康湾村、王树岗村、柳林桥村、张西村、文垴村、郭河村、陈河村、张东村、胡河村、梁西村、梁东村;尹集乡(1个村)......


·当婚姻生活出现裂痕
      当婚姻生活出现裂痕,很多人选择离婚。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用时较短。但是也会存在孩子抚养权的争取问题。如果想要变更抚养权,协议离婚小孩抚养权可以争取到吗?小面我们收集了相关法律知识,为您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人人*家私自集资,我投资4万元,到期不还,只给一些利息,我用
·房产买卖纠纷
·学校搬迁。协议还有两到期。请问怎么赔偿san
·因为怀孕后胎儿不稳,我就跟单位签了停薪留职协议,协议是01811
·你好在吗?我是一名宝妈!去到今我和我的老公夫妻关系一直不好!老公老出轨,三前就开始吵架!去
·拆迁安置是什么?相关法律是什么规定的
·欠钱不还
·喝酒开车,同方向行驶电动车突然向路中心驶去,致其死亡想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人人*家私自集资,我投资4万元,到期不还,只给一些利息,我用
·房产买卖纠纷
·学校搬迁。协议还有两到期。请问怎么赔偿san
·因为怀孕后胎儿不稳,我就跟单位签了停薪留职协议,协议是01811
·你好在吗?我是一名宝妈!去到今我和我的老公夫妻关系一直不好!老公老出轨,三前就开始吵架!去
·拆迁安置是什么?相关法律是什么规定的
·欠钱不还
·喝酒开车,同方向行驶电动车突然向路中心驶去,致其死亡想

热门城市

·漳州律师
·银川律师
·南开区律师
·湘西律师
·邯郸律师
·昌吉律师
·牡丹江律师
·张家界律师
·中南美律师
·合肥律师
·黔南律师
·甘肃律师
·玉林律师
·新乡律师
·平顶山律师
·衡阳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