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报完件有回执吗?
商标续展没有电子回执单,根据2013年修改的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
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
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
商标。注册
商标具有一定的使用期,其使用期限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有效期为十年,对于经过多年使用,已届有效期的注册
商标,已经形成了一种无形资产,并为广大公众所熟知。其潜在的价值是巨大的。所以当注册人认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续展申请。根据
商标法的规定,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二、
商标续展流程是怎样的?(一)准备申请书件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一件
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3、直接来
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
商标代理委托书。4、申请续展的
商标为共有
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二)提交申请书件:申请人直接到
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
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
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
商标局。(三)缴纳续展规费。如果是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
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
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
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有没有回执到时候以工作人员出具的这些手续证明为准,其实
商标续展不仅没有回执单,在完成续展之后也并不是重新给当事人出具注册证书的,只不过是在
商标局的网站上延长了注册
商标的有效期而已。实在不会操作的话,提前到
商标局询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