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拘留多长时间通知家属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
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有碍侦查的情况除外。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
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
拘留人送
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
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
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
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08条规定:
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
拘留通知书》,送达被
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
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
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二、刑事
拘留有无羁押期限刑事
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由于刑事
拘留是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所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
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第2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
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
逮捕或者不批准
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
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这就是说,
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下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法律中规定,除了对侦查有妨碍的情况之外,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
拘留措施之后的24小时内,就应当通知其家属。而在对侦查有妨碍的情形消失了之后,也应当立即通知被
拘留人的家属。格外,对于在规定的24小时之内没有通知的,应该在
拘留通知书中注明相应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