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
保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诉讼
保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
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
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
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
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
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
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
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
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
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
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
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
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
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
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
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
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
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
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
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
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
起诉;
(四)
保全和先予
执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采取
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申请诉讼
保全是需要缴费的,只有缴费过人民法院才会
执行,财产的金额越大,诉讼
保全费的金额也就越高。谁申请谁付款,不过最后的
保全费用是败诉方承担的。建议打官司找个比较专业的律师,这样不但
保全了自己的财产,还不需要花费额外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