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拆迁国有证自建房要本地户口吗?
1、
拆迁国有证自建房不需要通过户口本,地上房屋的补偿和户口是没有必然关系的。
2、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
拆迁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
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
拆迁。实施房屋
拆迁前,
拆迁人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
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拆迁计划和
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二、房屋
拆迁的基本程序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
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
拆迁人应成立
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
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
拆迁人的
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
拆迁计划。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
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
拆迁计划和
拆迁方案,确定
拆迁时间、
拆迁步骤和
拆迁形式。
4、申请
拆迁。
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
拆迁计划和
拆迁方案,向当地
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
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拆迁。
5、发出
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
拆迁主管机关应将
拆迁人、
拆迁范围、
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
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
拆迁人与被
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
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
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
拆迁。
被
拆迁人搬迁后,
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
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
拆迁。
上述提到自建房是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那就说明这套自建房是修在城市的,国家在农村
拆迁房子的时候会按照户口本上的这些人数发放安置费,这样才让有些人误认为城市自建房也要审查户口本。实际上就算没有本地户口,一样该给多少补偿款就必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