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
保险公司理赔,能否向肇事者进行追偿?交强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道路
交通事故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
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后,可以向侵权责任人追偿。《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
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
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
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
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肇事怎么赔偿?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
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
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
保险的,由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
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二,对于商业险部分,在商业第三者责任
保险中,交通肇事逃逸的影响只及于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只应对逃逸行为扩大损害的部分负责。
保险人以肇事逃逸由为免除自己的全部赔偿责任,违反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
保险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的情况:1、机动车损失
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3、被
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
交通事故,却又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
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
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
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6、因在
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
保险赔偿而增加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
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
保险的,由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
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
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
基金垫付。道路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
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
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交通肇事的行为人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但是受害人一般会向
保险公司进行求偿,
保险公司应当在
保险赔偿范围内赔偿,但是如果是伤残等级鉴定等费用,就应当由肇事司机进行赔偿,另外,如果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还应当对其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