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一、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居间
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
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
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
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
合同又称为中介
合同或者中介服务
合同。向他方 报告订立
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
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
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
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
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 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
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
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
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订立居间
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1、委托人应当在
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
合同中应当订明
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4、居间
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条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交易。
在实践中,有些居间人为了获得报酬,会给当事人提供虚假的信息,这不仅不能促成交易,还可能会给
合同当事人带来
合同以外的损失。这很明显就是居间人没有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此时居间人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你还不是很清楚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