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拆迁中,什么样的强制
拆迁是合法的?在现实生活中合法的强制
拆迁有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两类,行政强拆是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
拆迁,而司法强拆是由
法院判决
拆迁的。二、行政强制
拆迁的程序有哪些?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
拆迁管理条例》赋予行政机关强制
拆迁的权力,但对行政强制
拆迁执行的程序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
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对行政强制
拆迁执行的程序做了一些规定。在行政强制
拆迁执行时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强制
拆迁的程序规定,更要注重行政强制
拆迁执行时的程序规定,以确保行政强制
拆迁的
执行符合法定程序。行政强制
拆迁必须遵守如下程序的规定:1、房屋
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房屋
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书面行政裁决,履行送达程序送达给被
拆迁人,同时在行政裁决书不能缺少权利告知内容。2、被
拆迁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完,房屋所在地的房屋
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才能责成有关部门强制
拆迁,或者房屋
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
拆迁。3、
拆迁人已经按行政裁决的规定提供了
拆迁补偿资金。4、房屋
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在申请行政强制
拆迁之前,应当邀请有关行政机关、
拆迁当事人代表、社区代表等,对行政强制
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同时,房屋
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强制
拆迁前,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才能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强制
拆迁申请。5、依法提出强制
拆迁申请。提出强制
拆迁申请时,应当提交7种资料:(1)行政强制
拆迁申请书;(2)行政裁决前的调解纪录和行政裁决书;(3)被
拆迁人不同意
拆迁的理由;(4)被
拆迁人房屋的证据
保全公证书;(5)
拆迁人的补偿资金证明;(6)被
拆迁人拒绝接受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7.房屋
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6、作出行政强制
拆迁决定。县级人民政府收到房屋
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强制
拆迁申请后,经过审查,对应当实施行政强制
拆迁的,应当作出书面的准予行政强制
拆迁决定书,并履行送达程序,同时责成被
拆迁人所在地的有关部门(
执行部门)实施强制
拆迁,强制
拆迁决定书应当载明行政强制
拆迁的日期,该日期不得少于15日,以便督促被
拆迁人自动履行搬迁义务。7、进行行政强制
拆迁执行过程中的证据
保全。实施强制
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被
拆迁人所在单位的代表等到现场作为强制
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
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
保全,并做好
执行笔录。该笔录应由
执行人、见证人、公证人当场签名。合法的强制
拆迁一般是针对于违章
建筑或者是对于
建筑物对当地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人民
法院或者是行政机关就会对其进行
拆迁,
拆迁的行为是委托
拆迁机构进行的,所以
拆迁机构在实施
拆迁行为时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授权进行,不得越权
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