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法中的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
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据此,如果是通过协议
离婚,且已办完了
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
3、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4、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立法本意,
离婚协议具有了民事
合同的性质,一旦订立,立约双方即应当遵守。
但
合同法规定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
合同,为无效
合同。
因此,如果当事人对于
离婚协议订立后1年内,由于履行发生的争议,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没有致使
合同无效的法定理由后,法院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请请求。
5、
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办理协议
离婚手续时所提交的协议,是已经生效的协议,而不是指在协商
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的
离婚协议。
6、婚前债务一定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般而言,婚前债务由婚前借贷一方偿还。
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借债人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除外。
因此,婚前债务一定由借贷人偿还的观念是不对的。
7、夫妻一方所借的外债,另一方未在欠条上签字,就不用承担还债责任吗?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24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况除外。
三、新婚姻法婚前买房
1、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
1)双方均要房,法院组织竞价;
2)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审计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
3)双方均不要房子的,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
2、
离婚时,没有取得
房产证,或没有取得完全产权如何处理?
离婚时,争议的
房产的产权证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
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
起诉要法院处理。
法院不能处理产权不明的财产归属,更不能加以分割。
3、父母出资为夫妻购房,
离婚时该出资如何认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
1)结婚登记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应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2)结婚登记后,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注意:以上两种情况,若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综上所述,夫妻在
离婚的时候都会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
抚养权的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对
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应该通过
起诉离婚的方式,由法院来判决对
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