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勘察
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
合同协议书、通用
合同条款和专用
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二、
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书共计12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合同工期、质量标准、
合同价款、
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定义、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合同生效和
合同份数等内容,集中约定了
合同当事人基本的
合同权利义务。
三、通用条款
1、法律规定
通用
合同条款是
合同当事人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勘察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2 、通用
合同条款具体内容
一般约定、发包人、勘察人、工期、成果资料、后期服务、
合同价款与支付、变更与调整、
知识产权、不可抗力、
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解除、责任与
保险、
违约、索赔、争议解决及补充条款等共计17条。
上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勘察管理的特殊需要。
四、专用
合同条款
专用
合同条款是对通用
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
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五、在使用专用
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
合同条款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
合同条款编号一致;
(2)
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
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项目工程勘察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
合同条款;
(3)在专用
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
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
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以上就是
建筑工程勘察
合同示范文本的大概细节。相信您通过对这些文字的解读,对《示范文本》已经有了一定程度上的了解。当然,众所周知,
建筑工程有着复杂性,长期性等特点,所以,其
合同的订立也是非常复杂的,不是简单几句话就可以交代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