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水力发电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一、水力发电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什么
  
  
  (1)一般质量事故;
  
  
  (2)较大质量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
  
  
  (4)特大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
  
  
  (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方应立即报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同时按隶属关系报上级部门;
  
  
  (2)项目法人负责向质监总站进行事故报告;
  
  
  (3)项目法人、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对事故经过作好记录,并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录像,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依据。
  
  
  (4)当质量事故危及施工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措施会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上报。项目法人应立即组织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和有关专家进行研究,提出临时处理措施,避免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5)事故调查应查清事故原因、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并遵循"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6)事故调查权限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负责调查。
  
  
  较大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由质监总站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质监总站有权根据质量巡视员的报告,对特定质量问题或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调查。
  
  
  (7)事故的处理方案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较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必要时项目法人可委托设计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审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重大及特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设计单位提出,项目法人组织专家组审查批准后实施,必要时由上级部门组织审批后实施。
  
  
  事故不是很大或者是可以自己处理的情况下,应该是由该项目的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查,然后出具调查结果,最后在这次事故中吸取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重复发生,然后针对这次的事故,对所有操作员,进行一次比较正规的安全培训。
  
  
  
  ...

·工厂招童工罚款多少钱?
      工厂招童工罚款多少钱?一、工厂招童工罚款多少钱(一)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


·管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管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虽然说人无完人,但是人是可以把事情做到他所认为的最完美的状态。管道工程也是如此,可能负责这个工程的负责人不是一个十分完美的人,但是只要他对自己要求严格的话,那么上头无论交给他任何一个工程,他都能做到完全不会给人挑出任何的毛病。要看这个工程做的完不完美,......


·工伤鉴定九级伤残找哪个部门?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给工作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经济损失以及身体健康损失,这种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属于工伤,在经过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但是有时候还需要进行上伤残鉴定来进行确定伤情的情况,那工伤鉴定九级伤残找哪个部门?下面就详细介绍。......


·工伤10级能赔多少钱
      10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等。《工伤保险......


·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在找工作的时候,一经用人单位录用就要签署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可是有些用人单位第一个月是不签署合同的,这也是合法的,第二个月再支付双倍工资。那么如果第二个月有事不能工作了,我们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可否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1、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可靠,配电柜底座槽钢固定在200mm高混凝土台上。2、进线总箱(柜)应做重复接地,线径不小于电源零线规格。3、配电箱(柜)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无松动。4、配线时不伤线芯,不......


·农村房屋遗嘱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嘱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1、注销户籍。农村自建房的继承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自建房评估。农村自建房继承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等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3、继承公证。到区或......


·罚款折抵罚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罚款折抵罚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一、罚款折抵罚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行政处罚中没收的财产不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决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由此可知,行政......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具体是怎么规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在医患纠纷中,我们时常会见到由于医疗器械故障而引发的案例。医院表示,医疗器械问题不是他们的问题,从而推却责任,而患者面对这种情况也无能为力,因为医疗器械生产的公司一般在外地,并且也很难取证。那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具体是......


·一、房子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办?
      一、房子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办?婚前买的房子,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


·医疗责任保险范围是怎样的
      医疗责任保险范围是怎样的医疗具有不确定性,治疗的过程中情况瞬息万变。医疗责任保险可以保护医疗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保险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什么样的行为可以获得赔偿?我们下面就为你介绍。一、医疗责任保险范围是怎样的《医疗责任保险条款》第三条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所......


·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吗?
      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吗?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南京国际贸易律师
      南京国际贸易律师提供涉外、外贸、涉外商务、国际贸易、海商等法律咨询,常年代理国际贸易纠纷、......



    个人投资股权如何进行?个人投资股权首先需要大量的资金,然后购买公司的股权即可,可以和公司的股东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书,具体......
    侵犯肖像权赔偿多少钱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没有具体数额规定。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应当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
    对公安民警超期羁押的处理是什么?对公安民警超期羁押的处理是进行警告,故意超期羁押者可判7年,据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最高人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水力发电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扫描件,您好,您好,我今天去应聘,单位要扫描件和复印件
·有海兴县的韵达快递转让,请问如果我接手需要注意什么事?
·你好,农村的分家单已经写了,但是宅基本没有过户到儿子名下,目前俩儿子一人一块宅急,老人病危,大儿子
·妳好请问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合伙人的丈夫侵吞共有财产
·我为人做:临吋工时在转厂过程中我乘坐的电动三轮车不慎倒地将我的左臂砸为粉碎性骨折
·我在公司上班,2008年11月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至此后几年都没有签订
·在房屋买卖中,张家界市原国土局擅自减少了我的土地使用权,由此


专业律师

湖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7年
1826197131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副主任 执业22年
13065042504

海南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20487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9年
130614163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扫描件,您好,您好,我今天去应聘,单位要扫描件和复印件
·有海兴县的韵达快递转让,请问如果我接手需要注意什么事?
·你好,农村的分家单已经写了,但是宅基本没有过户到儿子名下,目前俩儿子一人一块宅急,老人病危,大儿子
·妳好请问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合伙人的丈夫侵吞共有财产
·我为人做:临吋工时在转厂过程中我乘坐的电动三轮车不慎倒地将我的左臂砸为粉碎性骨折
·我在公司上班,2008年11月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至此后几年都没有签订
·在房屋买卖中,张家界市原国土局擅自减少了我的土地使用权,由此

热门城市

·铜川律师
·晋中律师
·凉山律师
·大庆律师
·天水律师
·齐齐哈尔律师
·六安律师
·新星律师
·鹤壁律师
·陕西律师
·泉州律师
·南充律师
·基隆律师
·海北律师
·聊城律师
·镇江律师
专业律师

湖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7年
1826197131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副主任 执业22年
13065042504

海南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20487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9年
130614163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