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立案
拘留时间是多久?1、刑事
拘留,其
拘留时间为1、一搬案件是公安3天,检察院7天,共10天;2、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加检察院7天一共是14天。3、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加检察院7天,一共是37天。
拘留是将对象拘禁限制,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
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是一种
行政处罚。2、行政
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
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
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
拘留所
执行;对
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
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二、
拘留的
执行机关关于刑事
拘留的
执行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刑事
拘留由公安机关
执行。有关刑事
拘留的
执行程序,如下所示: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
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
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
拘留的理由,呈报 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
拘留证;检察机关
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
执行。2、公安机关
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
拘留证》,向被
拘留人出示《
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
拘留。责令被
拘留人在
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 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
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拘留时不出示
拘留证,或先行
拘留再补办
拘留证是违法的。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
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
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
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依照《刑事 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决定
拘留的机关在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
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
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 在单位。"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 措施的,等等。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
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
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无法通知的情 况包括:被
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
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
拘留是比较常见的司法强制措施,
拘留一般适用于犯罪事实发生后,司法机关需要根据犯罪事实的情况来对当事人进行司法强制,需要明确的是,
拘留期间,其犯罪事实是没有认定的,但在经过正常的司法审理后才可以定罪并进行司法判决。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