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商标法的规定
商标宽展多久?
一、根据
商标法的规定
商标宽展多久?
根据
商标法的规定
商标宽展六个月,根据《
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注册
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
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
商标。”
《
商标法》第五十条第规定:“
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
商标局对与该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二、
商标宽展费用如何收取?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人民币的延迟费。(滞纳金)
根据《
商标法》第四十条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
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
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因此,
商标宽展是指
商标在有效期内未办理
商标续展,在到期后六个月的宽展期内办理,这种情况被大家称为
商标宽展。
1、
商标续展是在满十年的前12个月内办理,
商标宽展是
商标满十年后的6个月内办理;
2、续展只要官费就可以,宽展需要官费加滞纳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注册
商标需要续展注册的,应当向
商标局提交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商标局核准
商标注册续展申请的,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四章 注册
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三十九条 注册
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
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
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
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
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宽展的期限大约是半年,任何想要在
商标无效之后继续使用该
商标的,就必须要在展宽其之内提出续期的请求,根据规定,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展宽的次数。若是
商标的使用者没有时间亲自办理展宽手续,此时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