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第一个保险合同生效日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第一个保险合同生效日是怎样的保险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够混为一谈,两者是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的。那么,您知道第一个保险合同生效日的计算方式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供您参考。
一、第一个保险合同生效日:
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即只要缔约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不以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为生效的必要条件。保单合同生效日一般是指缴费的次日或保单签收日的次日。
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以保单正本为准,保单上所写的合同生效日就是每年的对应日;
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保证人(见证人)等签署完合同当日起,合同最后落款日期为生效日期(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二、保险合同生效日定义: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三、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关于合同的成立,《民法典》(下称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关于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合同关系存续状态的重要界点。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是《民法典》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同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可以附生效条件或期限,如果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那么生效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生效,在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时,合同的生效就会滞后于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后,其效力也具有上述的两种状态,即立即生效或附有条件、期限而效力待定,所以保险合同是否自成立时生效与其是否附有生效条件或期限有关。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取决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是否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思。显而易见,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即保险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虽然保险人的承诺包括了保险人的签章、保险人出具保险费收据、保险人出具保险单等多种书面形式的保险凭证,但此只能属于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行为。只要保险单经保险人签发即为承诺,承诺生效,保险合同即成立。综上所述,第一个保险合同生效日,一般是指缴费的次日或保单签收日的次日。
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以保单正本为准,保单上所写的合同生效日就是每年的对应日,保险合同是否自成立时生效与其是否附有生效条件或期限有关,...

·违约金合同怎么写的规范是什么?
      违约金合同怎么写的规范是什么?合同编号:_________需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


·订立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订立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订立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在生活中,例如新政策提高首付,以至于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那么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请您阅读了解。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不可以并用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属于相互矛盾的......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所谓的辞退员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


·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算?
      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算?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算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


·承租人违法解除合同,押金怎么办?
      承租人违法解除合同,押金怎么办?一、承租人违法解除合同,押金怎么办在租房合同当中,如果承租违法解除合同将要根据合同法规定依法赔偿房主损失,并且收取的押金将不予返还。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


·起诉离婚立案程序是怎样办理的
      要想起诉离婚的,首先要起到离婚诉讼程序,这就要求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进行立案审查,那么这个起诉离婚立案程序是怎样办理的呢?如果你对此不是很了解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吧。一、起诉离婚立案程序是怎样办理的根据《民事诉讼......


·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受害方,可以请求交警部门予以调解。那么,当事人应该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调解呢?公安机关在调解前,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一、什么时......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有什么权利
      在离婚案件中,作为当事人的主要就是两方,即原告与被告,也就是我们说的夫妻二人。此时由于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那么能够享有的权利也是不同的,究竟起诉离婚时当事人有什么权利?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时当事人有什么权利离婚案件当事......



·武汉专业刑事律师成功代理杨某某职务侵占罪获得轻判
          武汉专业刑事律师成功代理杨某某职务侵占罪获得轻判    【案情简介】——被告人杨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从20余家客户处收取货款200余万,用于个人消费,所获赃款挥霍后,投案自首。    ......


·镇江婚姻家庭律师处理离婚、遗产继承、子女 抚养、婚姻房产纠纷、股权纠纷等
      镇江婚姻家庭律师从婚姻家庭的细腻视角处理情感纠纷,通过细致入微的沟通,并运用敏锐的洞察力与缜密的剖析能力,及时发现案件争议焦点和关键,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进行较深入的研究分析,化解矛盾,增进互信,积极灵活运用各种争端解决方式化解矛盾,妥善处理......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熟悉各类离婚案件处理,对离婚财产调查和分割、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婚外情及家庭暴力取证与赔偿、遗产继承等经验。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余粮村晓庄186号(已经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公交线路:可以从南京火车站乘坐36路,经过10站,到达小卫街站,乘坐315路,经过7站,到达五百户立交桥站,步行约220米,到达玄武......



·律师关于专利侵权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关于专利侵权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洽谈客户1、与客户洽谈前的准备。主要收集客户基本情况信息;了解涉案侵权人基本情况,涉案侵权行为形态,侵权行为发生地等信息;明确洽谈目标,确定案件法律关系,收集与洽谈主题有关的案例、法规、学者观点等资料......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由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侵害的客体不仅有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财产权益,还有法律所调整和保护的市场公平竞争关系和经济秩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人应该承担以下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反不正......


·公司注册的资金多少合适
      公司注册的资金多少合适相对于之前公司的实缴制度,认缴制度减轻了创业者的负担,注册资本不需要再全额缴清,可以约定10年后缴清,但在某些方面,也给创业者带来了疑惑,不用实缴和验资,那公司注册的资金多少合适呢?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希望对您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第一个保险合同生效日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孩子在看守所天天挨打,我怎么办
·2018新劳动法,关于累计工作,是指在当前单位累积工作还是自第一次参加工作开始,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都
·您好,跟您咨询一下我家人在201827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腿
·劳动争议二审时是否改判程度越大,审理期限越长呢?
·租用我橡皮艇的人发生溺水身亡
·我当时因为经济纠纷,想打官司,认识一个说自己是律师的人,现在
·10月24日手机送到维修点,返厂,过一个月拿回来,今二月八号又坏了,坏的是一样的
·是关于邻里住房采光的一些问题
·我对象的手在厂子受伤了,现在马上赔偿了却分手了,但是签名是我对象的名字这样的事情
·用欺骗得方式像我借钱,我想报案经侦大队他算诈骗吗
·请问你是和顺劳动仲裁委员吗
·2019年。打工的工资还欠两万,没给怎么样?才能把钱要回来。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请问孩子在看守所天天挨打,我怎么办
·2018新劳动法,关于累计工作,是指在当前单位累积工作还是自第一次参加工作开始,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都
·您好,跟您咨询一下我家人在201827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腿
·劳动争议二审时是否改判程度越大,审理期限越长呢?
·租用我橡皮艇的人发生溺水身亡
·我当时因为经济纠纷,想打官司,认识一个说自己是律师的人,现在
·10月24日手机送到维修点,返厂,过一个月拿回来,今二月八号又坏了,坏的是一样的
·是关于邻里住房采光的一些问题
·我对象的手在厂子受伤了,现在马上赔偿了却分手了,但是签名是我对象的名字这样的事情
·用欺骗得方式像我借钱,我想报案经侦大队他算诈骗吗
·请问你是和顺劳动仲裁委员吗
·2019年。打工的工资还欠两万,没给怎么样?才能把钱要回来。

热门城市

·湖州律师
·
承德律师
·
巴彦淖尔律师
·
丽江律师
·
文昌律师
·
榆林律师
·
克孜勒苏律师
·
贵阳律师
·
临汾律师
·
襄阳律师
·
广东律师
·
巴中律师
·
乌海律师
·
阿里律师
·
哈密律师
·
图木舒克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