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单位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那么就要支付劳动者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这个补偿金是属于劳动者收入的一部分,那么该如何来计税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税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应当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第178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二、经济补偿金中应注意的问题1、关于工资所得个税与经济补偿金个税是否合并计算的问题。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工资所得与经济补偿金所得应当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2、关于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金的个税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也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员工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目前国家税法尚没有特别的规定,经向税务局了解,税务局的答复是:在国家没有出台特别规定之前,员工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不享受员工因劳动合同解除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的优惠待遇,应当按照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3、关于员工因竞业限制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对此国家目前亦没有特别之规定,税务局的答复是:在国家没有出台特别规定之前,员工因竞业限制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故应当提醒员工的是,如果员工希望一次性取得竞业限制补偿金,则其个税交纳的可能较多,如果分月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则个税交纳的相对较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关于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计税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对于经济补偿金,其实还有其他一些问题需要注意,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若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


...

·还没有文章
·赡养老人法律规定概述
      根据老人权益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老人赡养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健全,规定越来越清晰。作为赡养义务人,赡养老人是指是女对父母的供养,其主要指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那么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以赡养老人法律规定概述为主题在下......


·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房产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房产赠与的情形有哪些?一、离婚诉讼中有关房产赠与能否撤销?(一)赠与婚姻关系相对方1、离婚协议约定赠与。由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约定一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归对方所有,可视为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


·常州市抢夺罪量刑标准(2023最新版本)
      法律规定构成抢夺罪的,行为人将要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处罚。那么具体来说构成抢夺罪如何量刑?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抢夺罪的量刑标准规定不太一样。那么您知道常州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1、根据抢夺犯罪涉案数额,在下列犯......


·投标保证金有最高限定吗
      投标保证金有最高限定吗投标保证金有最高限定吗?常见的投标项目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以及政府采购项目,虽然法律要求在参与投标之前必须要提交一定的保证金,但是针对不同的项目,规定的保证金最高限额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一、投标......



·乘务员捎带承兑汇票丢失 运输公司依法要赔偿
      一公司为省时省事图方便,将装有大额承兑汇票的信封交给客车售票人员带往目的地,未料却被客运人员丢失,造成很大麻烦,由此引发一起运输合同纠纷。该案经两审.审理,日前,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作出判决,由客车所属的被告运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南京离婚律师收费标准?专业婚姻律师..成功案例,提供可行方案
      南京离婚请律师要多少钱?如果是离婚案件,律师费一般是按照标准来收取,如果在离婚时发生了纠纷大多也会选择进行起诉离婚的方式,那么离婚律师的费用不仅会按照案件类别,也可以按照案件的标准来收取律师费用。1、一般离婚案件基本标准:2500元  ......



·南京离婚子女抚养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法律纠纷,解答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判决书、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离婚财产分割等离婚相关问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直接..子女......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熟悉各类离婚案件处理,对离婚财产调查和分割、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婚外情及家庭暴力取证与赔偿、遗产继承等经验。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公告送达的相关情况有哪些
      公告送达的相关情况有哪些一、公告送达法律术语,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二、公告送达技术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河北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河北省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数量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征地拆迁案件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对广大拆迁户而言,只有充分了解河北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拆迁补偿标准吧......


·赠与人撤销权的时效规定是什么?
      赠与人撤销权的时效规定是什么?一、赠与人撤销权的时效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赠与人即使享有撤销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法律规定的期间为一年......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我该怎么办
·右胫腓骨骨折,小骨骨折,能凭几级残?
·车是201511月份买的,写的妈妈名字,但妈妈没有驾驶证,20162月有一条罚款
·请问我们应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利益
·是这样的吗?,我孩子被人偷走三天后被抓获
·家里的小姨拿手我家里的户口本拿去抵押贷款20万,我爸农村人不懂就被骗去户口本复印
·婚姻家庭:发现老公出轨,我们有个五岁儿子,没有照片证据,有两
·前夫不付小孩幼儿园费用,当初法院调解离婚
·工资每月八千,在职十个月月,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公司领导
·我办的xx贷。给他发完照片没给我下钱 然后威胁我让我给他钱怎么
·在厂里工伤后,脚踝骨折,厂里没报工伤,工伤发生了半年,上个月
·一起让我的家人感到伤身又伤心的交通事故


推荐律师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交通事故我该怎么办
·右胫腓骨骨折,小骨骨折,能凭几级残?
·车是201511月份买的,写的妈妈名字,但妈妈没有驾驶证,20162月有一条罚款
·请问我们应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利益
·是这样的吗?,我孩子被人偷走三天后被抓获
·家里的小姨拿手我家里的户口本拿去抵押贷款20万,我爸农村人不懂就被骗去户口本复印
·婚姻家庭:发现老公出轨,我们有个五岁儿子,没有照片证据,有两
·前夫不付小孩幼儿园费用,当初法院调解离婚
·工资每月八千,在职十个月月,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公司领导
·我办的xx贷。给他发完照片没给我下钱 然后威胁我让我给他钱怎么
·在厂里工伤后,脚踝骨折,厂里没报工伤,工伤发生了半年,上个月
·一起让我的家人感到伤身又伤心的交通事故

热门城市

·青岛律师
·
毕节律师
·
淮北律师
·
伊春律师
·
遂宁律师
·
南昌律师
·
氹仔岛律师
·
绵阳律师
·
阜阳律师
·
大同律师
·
武威律师
·
忠县律师
·
果洛律师
·
丰台区律师
·
澄迈律师
·
乌兰察布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