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的概念是什么?
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 一、
股权质押的概念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
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
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
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
股权的担保物权,为
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中的质押属于担保物权。和我们常见的抵押不同,质押需要转移和占有质押物,而抵押不用。不动产是不能拿来质押的。
二、
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
(一)从
合同法及
公司法规定角度来说,公司
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签订
股权转让
合同将
股权进行转让,但是
股权变更登记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
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
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
2、对受让方而言,
股权转让
合同可能无法履行。如果
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
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
(二)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法律依据: 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
基金份额、
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
合同。以
基金份额、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
股权出质的,质权自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
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
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
基金份额、
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所以,
股权质押需订立书面
合同,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上市公司
股权质押需要到
证券结算机构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
股权质押需要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股权质押完成后,在解除质押前不能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股权质押作为现代企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了解什么是
股权质押以及
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的情形,对于维护转让人和被转让人的合法权益是非常必要的。
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转让条件,对于现代企业管理人员有必要了解一些相关知识。想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