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
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
专利权质押概念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
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
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
二、
专利权质押的特征
(1)
专利权质押的标的物是权利——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标的。动产质押的标的物则是动产。其他权利质押的标的物是各种不同于
专利权的权利。
(2)在
专利权出质期间,质权人是绝对没有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该出质的权利的,质权人只有占有和
保全该权利的权利。
(3)在
专利权出质期间,维持
专利权本身的一切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如
专利年费、
专利规费等。但质权人如认为该出质的权利可能对自己有益,也可自己出费用,对这些费用,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补偿。
(4)
专利质押登记生效。动产质押要把质物交付质权人生效。但是,
专利质押除订立质押
合同外,还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用以出质的
专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专利权必须有效。
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而为了保障债权实现,必须保证质物是无可争议的有效
专利。证明
专利权有效的文件包括
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
专利登记簿等。
(2)作为质物的是
专利权中可转让的财产权,即因取得
专利权而产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系指独占权和由此派生的许可权、转让权、标记权等。
四、
专利权质押
合同生效的时间
专利质押登记即生效。动产质押要把质物交付质权人生效。但是,
专利质押除订立质押
合同外,还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从上,我们了解到
专利权质押
合同一经登记便具有法律效力。且《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就
专利质押
合同做了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质权人与出质人的自身利益,应协商一致才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