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动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要确定婚后被
拆迁房屋的性质,即被
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被
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2、被
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3、被
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4、被
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通常在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通常在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分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二、法院一般如何审理
拆迁房问题?在审理涉及房屋
拆迁问题的
离婚案件时,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1、依法分割。夫妻双方因
离婚而导致夫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平等原则和采取各半分受主义,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予以照顾。夫妻
离婚时分割
拆迁安置房也应当遵循上述原则进行。2、调解处理。
离婚案件中涉及到
拆迁房屋处理的,只要关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权利,只能进行调解。大多数情况下,促成当事人和案外人就
拆迁房屋问题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仅就其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对
拆迁房屋处理意见中具有可
执行内容部分制作民事调解书。3、另案处理。通常情况下,法院只能就
离婚问题和范围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作出处理,而对涉及其他共有人权利的
拆迁房屋的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另案
起诉。综上所述,针对婚后动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结合
房产的性质来考虑,如果被动迁房中有属于婚后出资的情况那么另一方也是有对应的产权份额的,但如果不是按照人口标准安置且没有扩建的那么都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