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
拘留到
逮捕要多少天刑事
拘留最长是37天(刑事
拘留为30天 报请检察院批准
逮捕7天)。在这期间不
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刑事
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对被
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
逮捕书后7日以内,作出批准
逮捕或者不批准
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
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
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
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
逮捕、
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
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
逮捕、
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
执行。二、扩展资料刑事
拘留的条件刑事
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
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
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
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
拘留和
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
逮捕、
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
执行。刑事
拘留是指相关的犯罪当事人,触犯我国的法律规定,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应的审讯监视。一旦相关案件由检察院进行诉讼时,相关的检察院会出具
逮捕证明,对这类人员进行正式的拘捕,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对这类人员进行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