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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的定义是什么?
有问题要咨询?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性质、特点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住房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有以下性质和特点: 3、为什么要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答:住房公积金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逐步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的筹资建设住房机制,加快住房建设速度,解决住房问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有利于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快住房建设。通过住房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提高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增强职工购、大修住房的能力。 4、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有什么好处? 答:住房公积金对职工的好处主要有: 5、住房公积金主要有哪些用途? 答: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主要包括: 6、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7、单位和职工是否都有义务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规政策强制实行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须承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8、单位不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责任包括: 9、广州市单位和个人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按照广州市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 10、单位新录用、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从何时开始缴存? 答:单位新录用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11、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按照广州市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如何? 答: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下列的程序办理: 13、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4、在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可以进行转移? 答: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是指职工按规定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从一家单位转移到另一家单位的行为。当职工变动单位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帐户下。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时,须由调出单位先办理调出手续,由银行进行转移后再通知调出单位。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转移后,前后时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 15、在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可以进行封存? 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是指职工因失业、停薪留职等原因中断住房公积金缴存,但不符合提取、无法转移或注销帐户时所处的一种状态。封存主要包括: 16、单位未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如何追讨? 答:目前职工解决住房公积金纠纷的途径是以举报投诉为主、行政诉讼为辅: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1、住房公积金的定义是什么?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2、住...... ·用人单位订立规章制度有哪些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 ·是否可以单独起诉要求相对方提供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复制权 计算机程序,既是作品又是冥用工具,对程序的复制是指把程序转载在有形物上的行为。程序的载体可以是纸张、软磁盘、硬磁盘、卡片、穿孔纸带、磁带、只读存储器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光盘等,把程序从某种载体上转载到任何一种现有介质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介质,都是对程序的复制行...... ·在销售不畅的情况下,由于施工进度延缓和资金链压力等诸多问题导 在销售不畅的情况下,由于施工进度延缓和资金链压力等诸多问题导致的“开发商延期交房”现象逐渐增多。那么,在开发商延期交房、不按时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应该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 ·企业停工/半停工期间的人员管理及工资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 ·买方逾期付款利息怎么计算? 1、合同中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按照合同约定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或者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2、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双方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界定。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怎么区分?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对于法律术语以及细节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比如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这一对极其相似的词组。它们虽然只相差一个字,但是意义是完全不同的。那么,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怎么区分?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简单解释并指出其不同点。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 ·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市××经济贸易公司地址:××市××区太古路19号法定代表人:彭××职务:经理受委托人:马××××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方与××市××运输公司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一般授权诉讼代理人。代...... ·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最近几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对于购房人来说,除了关心商品房价格、区位、周围配套及交通情况外,还应该了解下房子的产权,也就是土地使用年限。因为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期限是有一定限制的,那么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下面我们...... ·四川省乐山市所有区县看守所联系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乐山市看守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裕民街936号 电话:0833-2130889。乐山市五...... ·南京市拘留所 江苏省南京市拘留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主要关押南京地区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者,路...... ·债务人借钱不还会坐牢吗 债务人借钱不还会坐牢吗,借钱不还怎么办?坐牢,意味着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此时是要留下案底,对日后的生活工作产生影响。那么实践中,要是债务人借钱不还的话是否会坐牢呢?究竟借钱不还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务人...... ·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建筑工程在我们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大型工程项目,在工程建筑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各种矛盾和纠纷,对于建筑工程纠纷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事纠纷,一种是行政纠纷,不同种类的纠纷,解决的途径也有所不同。那么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途......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业主怎么维护自己的受损利益?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业主怎么维护自己的受损利益?企业破产对员工的利益会造成损害,同样地,那么在房地产领域,房地产公司破产也会对业主的利益有影响,那么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业主怎么维护自己的受损利益呢?下面,的我们将就该问题为您仔细地解答,请您参...... 相关法律问答: ·房基地,您好!建议咨询当地建设部 ·盗窃案协助调差要多久 ·订了亲现在男方提出分,女方不退彩礼 ·今天早上用QQ红包支付买东西,结果把钱骗走了,有账单号和商户订单号,能不能把钱追 ·我们在自己承包的荒山上办理了一个家庭农场去政府给我们批了两亩八分五的建设用地今我 ·我给别人买了辆车手续都在他身上行车证也是他的名字,我现在可以要回吗? ·请问离婚需要多少时间呀? ·公司破产,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但经济补偿金没有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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