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裁决的对象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行政裁决的对象有哪些 1、侵权纠纷的裁决。
侵权纠纷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犯而产生的纠纷。平等主体一方当事人涉及行政管理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害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机关进行制止和决定赔偿,行政机关就此争议作出裁决。法律明文规定行政主体在对违法行为做出处理的同时,对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可依法做出强制性赔偿裁决。如《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补偿纠纷的裁决。
补偿,在现代汉语中的解释是“抵消损失、消耗,补足缺失、差额”,在法学词语中,是指对财产侵害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着眼于被剥夺的财物,予以公平弥补。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涉及到补偿的还有草原、水面、滩涂、土地征用的补偿等。
3 、损害赔偿纠纷裁决。
损害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侵害者给予损害赔偿所引起的纠纷。这种纠纷通常存在于食品卫生、药品管理、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产品质量、社会福利等方面。产生损害纠纷时,权益受到损害者可以依法要求有关行政机关作出裁决,确认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使其受到侵害的权益得到恢复或赔偿。如《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权属纠纷的裁决。
权属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因某一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产生争议,包括土地、草原、水流、滩涂、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依法向行政机关请求确认,并作出裁决。如《土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全民所有制
行政裁决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人民政府对土地权属争议所作的处理,就是行政裁决。
5、国有资产产权裁决。
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第29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因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使用权等发生争议而产生的纠纷,应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同级或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裁定,必要时报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裁定,国务院拥有最终裁定权。”
6、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
如《专利法》第54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7、劳动工资、经济补偿裁决 。
所谓劳动工资、经济补偿纠纷,是指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而发生的纠纷。如《劳动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⑴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⑵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⑶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⑷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8、民间纠纷的裁决。
如国务院颁布的《民间纠纷处理办法》规定,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裁决民间纠纷。基层人民政府对民间纠纷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并经基层人民政府负责人审定、司法助理员署名后加盖基层人民政府印章。基层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处理决定作出后,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十五天不起诉又不执行的,基层人民政府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执行。
以上是我们为您收集整理的有关行政裁决的对象的相关内容,希望通过对以上内容的阅读,您能增进对行政裁决对象的认识。除此以外,我们提示您以后在遇到类似情况且拿不定主意,您可以咨询长沙律师。


...

·还没有文章
·离婚方式具体有哪些 离婚有哪些方式
      一、离婚方式具体有哪些离婚有哪些方式协议离婚:仅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向所在辖区的民政机关,提出协议离婚申请。1、一般需要结婚登记证、照片、协议离婚书等。2、要求所达成的协议事项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如果仅就子女抚养做......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如何签订合同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如何签订合同一、劳动法对于不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可以得知,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具体标准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具体标准我国法律对于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由于在现实中各种新生儿医疗事故频频发生,所以经常会用到它。那么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今天网就来告诉您。根......


·什么是财产权利为标的物?
      什么是财产权利为标的物?一、什么是财产权利为标的物?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权利质押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



·乐陵田律师成功化解一起“名人”离婚纠纷案件!
      当事人王某在当地可是名副其实的名人,其名下财产颇多,本人也风流倜傥,在外惹了不少花边新闻,为此妻子终日被别人说三道四。毕竟夫妻一场,考虑到王某的名望,想委托田律师与其丈夫交流一下。接受委托后,田律师分析了具体的案情,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对其所......


·成都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什么时候委托?
      交通事故律师什么时候委托经常会听到受害者或者家属这么说:“好的,我了解了一些,等打官司的时候我再委托您”、“等我出院了再找你们”、“我做完二次手术再找你们”当我们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我们一般也是很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但是其实内心......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公安警校),原姜堰市看守所已经合并到泰州看守所,俗称泰州市...看守所、泰州红旗农场看守所,包括泰州市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拘留在泰州市看守所。去泰......


·常熟市看守所
    常熟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练塘镇鸳鸯桥开发区华强北路,是常熟市...看守所。常熟市看守所设有33个青少年人员监室,位置导航:从常熟市区乘坐公交216路,过了建华转盘1000米,..个红绿灯下车往北500米左拐就到。律师提示:常熟市看守所......



·滥用姓名权违法吗,姓名权的限制有哪些
      滥用姓名权违法吗,姓名权的限制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名字,而且每个人的名字都是父母取的,意义特别重大,别人也不能侵权自己的姓名权,侵犯了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自己滥用姓名权违法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滥用姓名权违......


·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抚养权
      在某个时候,有些人也许可能会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对这样的问题有一个明确的了解,可以让我们更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免受其它的损失,保障自己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很多人就不明白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抚养权,导致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束手无策,只能......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成要件都有什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成要件都有什么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成要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行政裁决的对象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有没有办法追回财物,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
·债权,债务!,律师你好:我的朋友在2009年9月因公司经营遇到困难向我借钱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法律问题
·租凭的厂房房管处不允许放有冲力的机器
·高律师你好,我公司8月份招聘了1个员工,91号正式签的劳动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起诉离婚只写起诉状行不行,必须请律师吗?
·朋友犯事了在看守所一两个月了,没判刑我可以去探监吗?要不要啥
·违反道路交通法?6条罚款还扣分吗?
·陈律师您好!请问我想和他离婚,但他就是不去,越来越好吃懒做,
·你好,我想问下一个人开私家车被大货车撞伤,数月后治疗无效死亡
·集资诈骗,检察院是以集资诈骗来起诉这个单位的
·租户合同未到期就走了,还有3个月水电费未交,家里有少量家具损


推荐律师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有没有办法追回财物,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
·债权,债务!,律师你好:我的朋友在2009年9月因公司经营遇到困难向我借钱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法律问题
·租凭的厂房房管处不允许放有冲力的机器
·高律师你好,我公司8月份招聘了1个员工,91号正式签的劳动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起诉离婚只写起诉状行不行,必须请律师吗?
·朋友犯事了在看守所一两个月了,没判刑我可以去探监吗?要不要啥
·违反道路交通法?6条罚款还扣分吗?
·陈律师您好!请问我想和他离婚,但他就是不去,越来越好吃懒做,
·你好,我想问下一个人开私家车被大货车撞伤,数月后治疗无效死亡
·集资诈骗,检察院是以集资诈骗来起诉这个单位的
·租户合同未到期就走了,还有3个月水电费未交,家里有少量家具损

热门城市

·亳州律师
·
晋中律师
·
喀什律师
·
兰州律师
·
呼和浩特律师
·
嘉定区律师
·
北京律师
·
天津律师
·
长治律师
·
五指山律师
·
荆门律师
·
海北律师
·
铜仁律师
·
广元律师
·
漯河律师
·
永川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