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了之后还能
取保候审吗?批捕以后,法律没有规定
取保候审的时间,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就可以
取保候审。人民
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
取保候审的。二、公安机关
逮捕的手续程序是怎样的?公安机关要求
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
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可见,公安机关需要
逮捕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报批
逮捕,并移送提请批准
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提请批准
逮捕书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民族、住址、简历、所犯罪行和主要证据,认定的罪名、
逮捕的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这样可以提前了解案情,为审查批捕作一定准备。人民检察院和人民
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定
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
逮捕决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需要
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填写
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交本院审查批捕部门审查。审查批捕部门在接到
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意见,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逮捕或者不予
逮捕。决定
逮捕的,应当制作
逮捕决定书,由公安机关
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
执行。决定不
逮捕的,应当制作不予
逮捕决定书,并将已被
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立即释放,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综上所述,检察院对嫌疑人
执行批捕手续,说明掌握一定犯罪事实,最终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很大。当然,在
看守所关押期间,如果嫌疑人患上严重疾病或者羁押期满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办案机关批准的,嫌疑人可以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