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婚姻法律有没有自动
离婚的情况
一、目前婚姻法律有没有自动
离婚的情况?
我国的法律没有自动
离婚的规定。根据
离婚的方式,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
离婚;一是诉讼
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人民
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离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的,应准予
离婚
二、协议
离婚的流程
协议
离婚必须办理
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
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
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
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
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
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
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
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
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
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
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
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
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
离婚和假
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
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
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
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
离婚申请。
(3)登记
有些人脑海中所谓的自动
离婚可能是夫妻间已经有好几年的时间没有任何的联系了,其实大家换一种角度来想一想,双方如果不自己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话,不会因为在一起住的时间长了就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同样的道理,生效的结婚证自然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就被注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