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什么条件下才会生效? 一、
保险合同生效
保险合同中的“
保险合同生效”与“
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成立,是指
合同当事人就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
保险合同生效,指
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
合同,全面履行
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一是
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是
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
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
我国采取的是“零时起保制”。即
合同成立后的次日零时,或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地次日零时起生效。
二、
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
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而,
保险合同若要有效订立,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并在
保险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意思表示真实。
1、缔约人在订立
合同时应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对于
保险人而言,其缔约能力表现为是否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经营
保险业务的资格。目前,除少数国家允许个人经营
保险业务外,绝大多数国家的
保险人为法人。各国法律一般规定,
保险人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依法定程序取得经营
保险业务的资格,而且对其经营的范围亦有严格的规定。此外,还对
保险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及经营范围作出了具体规定。由于
保险人不具有法定资格或超出其经营范围,则订立的
保险合同无效。
对于投保人而言,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与
保险人订立
保险合同。自然人的缔约能力以其民事行为能力为基础,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之人,无
保险合同的缔约能力,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为其订立
保险合同。
此外,由
保险代理人所签订的
保险合同,
保险代理人必须具有代理权,否则亦会使
合同生效受到影响。但法律为
保险善意投保人的利益,一般对
保险代理人所为行为的效果有特殊规定。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与内心的效果意思相一致,民法理论称之为"意思表示无瑕疵"。与其他
合同一样,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
保险合同的另一个生效要件,意思表示真实与意思表示一致不同,后者是
合同的成立要件,即
合同当事人就
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
造成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原因有两种,一是基于表意人的原因,如真意保留、通谋、伪装错误、误解等;二是基于表意人以外的因素的影响,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意思表示不真实可导致
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后果。
3、
保险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们所说的
保险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针对订立
保险合同的目的及
保险合同的内容而言。不具备此项要件,则
合同当然无效。
㈠投保人对
保险标的具有
保险利益,这是
保险合同重要生效要件之一。为防止道德危险及赌博行为的发生,各国的
保险立法均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标的必须具有
保险利益,否则
保险合同无效。
㈡
保险标的本身必须合法。即投保人或被
保险人对
保险标的所享有的权利或利益是合法的。
㈢
保险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范。
保险法的强制性是
保险法的一大特色,对于
保险法中的有关强制规定,
保险合同当事人不得以协议变更,否则
保险合同无效,也有些
保险立法同时以但书规定,以利于被
保险利益的除外。
㈣
保险的目的在于分散危险,消化损失,以稳定社会的经济生活,如果
保险当事人为非法目的而订立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当然无效,而且该当事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有关
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的相关法律知识,文中讲到了
保险合同生效和
保险合同成立是不同的,
保险合同的内容必须真实且有效不得违反法律所规定的相关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