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随意辞退职工的,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补偿给被辞退的职工。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能不能辞退怀孕女职工?本文将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能不能辞退怀孕女职工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据此,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变更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以: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另外,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在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后,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同时,根据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产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即使《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
   二、哪些情形单位不能辞退职工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究竟单位能不能辞退怀孕女职工?答案是肯定的,但此时需要注意,如果单位是基于女职工怀孕而将其辞退的话,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但如果是因为女职工有其他的法定情形,那么此时单位将其辞退的,这才是合法的。...

·短期职工薪酬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相比有区别吗?
      在当今社会经济中,其中不乏用人单位在用工需求大的时候,会聘请短期职工,以缓解其短时间内的用工需求问题。在劳动法中没有短期职工和长期职工之分,只要是职工都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短期职工薪酬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有怎样的区别?接下来将为您讲解一下。一、短期职工的定义:短期职工:泛......


·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建筑工程风险的概念所谓建筑工程风险就是在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以及可能导致结果差异的可能性。二、建筑工程风险的特点1、建设工程风险大2、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均有风险,但是各方的风险不尽相同3、建设工程风险在决策阶段主要表现为投机风......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县级市级决定的吗?
      在现实生活中,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这也是由于在职工受伤后,若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则不能要求得到赔偿决定的。有些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认为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县级市级决定的,事实是否确实如此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县级市级决定的吗?工伤认定决定书......


·在当地社会,人们都想要拥有一份稳定并且工资比较高的工作,很多
      在当地社会,人们都想要拥有一份稳定并且工资比较高的工作,很多大学生毕业之后就会积极的寻找工作,由于大学生没有社会经验,很容易在职场上被骗。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的时候会询问对于工资的要求,很多人入职之后发现要低了。那么,入职发现工资要低了应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甘肃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甘肃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高速公路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交通运输的生命动脉,近几年,国家持续推进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建成七纵三横的公路运输网络,其中,甘肃省是西北地区公路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按照设计规划需要对建设区域内的部分集体土......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安置,离婚时对方能要求分割吗?
      1、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包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如果不......


·房屋租赁合同书怎么写,租房合同范本
      现如今,不管是做什么事情,当事人最好签订一份合同,这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最好也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那么这个房屋租赁合同书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房屋租赁合同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


·什么是串通投标罪?
      对于一些大型的项目、工程,为了能够是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往往会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来寻找合作伙伴。而在这个过程中,有的人为了能够中标,不惜与他人串通。这样的行为是很容易构成串通投标罪的,那么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究竟什么是串通投标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虚假诉讼罪主体是怎样的?
      大多数情况下,所有的犯罪主体都是由自然人构成的,但是虚假诉讼罪有一点例外,它不仅自然人可以实施,就连单位也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怎样的,详情请阅读下文。一、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怎样的虚假诉讼罪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


·《劳动法》规定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一、《劳动法》规定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长时间?法定的加班时间为每月不超过36小时,也即没住不得超过九小时即《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


·公司注册资本最少多少
      公司注册资本最少多少公司注册资本最少多少(一)、证券类公司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1)证券经纪;(2)证券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法第127条)2、经营下列任一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退都有什么赔偿
      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讲,其中都有相应的期限规定,一般到了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时,双方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那到期劳动合同就会终止。不过也有可能出现劳动合同未到期被单位辞退的情况,此时单位有可能需要作出赔偿。那么劳动合同未到期辞退都有什么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张家口姚继增律师简析挪用公款是否构成犯罪
      挪用公款是否构成犯罪挪用公款罪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前提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



·嘉善县看守所
    浙江省嘉善县看守所地址在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南署村南侧,路线导航:从市区乘坐公交K......



·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
      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业飞快的发展,城市规模的节奏也越来越快,公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农村大量的土地被相关部门和企业征收,随之而来的是征地补偿费的问题,也是广大居民密切关心的问题,因为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征收居民......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工伤要是造成了劳动者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的话,此时需要做出相应的赔偿,即护理费赔偿。那么您知道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解决相关问题。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在我国,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如果能够申请到取保候审的
      在我国,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如果能够申请到取保候审的话,这是属于一种最轻的刑事制度。虽然自己的人身自由也会受到限制,但是最起码可以不用呆在看守所。所以生活当中有一部分醉驾的人员在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以后,可能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醉驾提......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用人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单位在聘用职工后,没有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劳动、法制教育、军训等活动,法律规定没有正
·请问买二手房的三证是哪三证,有哪些税费中介费是由买家
·之前委托律师打官司 现在想更换律师 已经签署了委托协议 现在想更换律师 会不会产生其他方面的纠纷?
·农村建档立卡户,低保户户主驾车出交通事故,对方抢救无效死亡,私下协商处4万该户能
·改名字对驾照等证件有影响吗
·我这个货款该找谁要,如何要?
·离婚纠纷,起诉及骗婚判断
·中介用房东名义诈骗钱,而且费用也根本不存在,房东能证明他根本


推荐律师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劳动、法制教育、军训等活动,法律规定没有正
·请问买二手房的三证是哪三证,有哪些税费中介费是由买家
·之前委托律师打官司 现在想更换律师 已经签署了委托协议 现在想更换律师 会不会产生其他方面的纠纷?
·农村建档立卡户,低保户户主驾车出交通事故,对方抢救无效死亡,私下协商处4万该户能
·改名字对驾照等证件有影响吗
·我这个货款该找谁要,如何要?
·离婚纠纷,起诉及骗婚判断
·中介用房东名义诈骗钱,而且费用也根本不存在,房东能证明他根本

热门城市

·兰州律师
·永川区律师
·巴中律师
·温州律师
·桃园律师
·浙江律师
·四川律师
·奉节县律师
·马鞍山律师
·南京律师
·荣昌区律师
·遵义律师
·南平律师
·晋中律师
·南岸区律师
·怀柔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